【由来】
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置平虏卫置于大同城,嘉靖三十年(1551年)平虏卫徙治老军营(平鲁城)。清初,为避“胡”、“虏”、“夷”、“狄”等歧视字,改平虏卫为平鲁卫。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为平鲁县,属朔平府。1988年3月24日,设地级朔州市,平鲁县划归朔州市管辖,改称平鲁区。
【沿革】
西汉置中陵县(故治在今右玉县威远西南8里),属雁门郡。新莽改称遮害。东汉复称中陵县,建武二十七年(51年),定襄郡治所由今内蒙和林格尔西南部移治善无(今右玉旧城),另将中陵县划入定襄郡。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郡,郡置一县领其民,合以为新兴郡,中陵县废。
北魏,今平鲁区为畿内地,北齐、北周为朔州地。隋属鄯阳县地。唐设保大栅(另一说保大栅在陕西凤翔县),会昌中为回鹘降人所居。元为鄯阳、宁远二县地。
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置平虏卫置于大同城,嘉靖三十年(1551年)平虏卫徙治老军营(平鲁城)。清初,为避“胡”、“虏”、“夷”、“狄”等歧视字,改平虏卫为平鲁卫。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为平鲁县,属朔平府。
民国元年(1912年)5月,全国废府、州、厅,改为省、县两级制,平鲁县直属于山西省政府。民国二年(1913年)3月置北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名为雁门道,平鲁县属雁门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废除道制,平鲁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为适应抗战需要,山西省政府依地形将山西划为7个大行政区,平鲁县属第二行政主任公署(驻岢岚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26日,日军侵占平鲁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日伪山西公署成立,并将雁北平鲁县等13县划归日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晋北政厅管辖。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1日起,晋北政厅改为“大同省”,平鲁县属“大同省”,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8日解放。
抗日战争期间,平鲁县曾一度与邻县划片分治,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8月成立的右平(右玉、平鲁)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平清(平鲁、清水河)县,属晋绥边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阎锡山继续出任山西省政府主席,12月,在朔县组织了平鲁县政府,将平鲁县划入第十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20日,国民党平鲁县政府进入井坪镇,但被中共平鲁县委政卫队和民兵围困,三天后,国民党平鲁县政府撤离。3月,驻绥南国民党军队骑兵团侵占平鲁城。当夜,被平(鲁)清(水河)县平清支队围歼,平陆县解放。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6日,东、西雁北正式合并,划归察哈尔省雁北专署,平鲁县属察哈尔省雁北专区。1951年,平鲁县治由平鲁城迁治井坪镇。1952年11月15日,察哈尔省撤销,雁北专区重归山西省,平鲁县随属。1958年11月3日,忻县专区与雁北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11月21日,平鲁县废入朔县。1961年6月2日,撤销晋北专,恢复忻县专区和雁北专区,7月9日,平鲁县恢复建制,仍属雁北专区。1967年3月16日,成立雁北区革命委员会,7月1日,改称雁北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称为雁北行政公署,期间平鲁县一直随属。1988年3月24日,撤销朔县、平鲁县,设立朔州市(地级)和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