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置宣城县。隋初,撤销宣城县并入宛陵县,改宛陵为宣城县,置宣州,为宣州治。1987年6月10日,撤销宣城县,成立县级宣州市。2000年6月25日,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宣州市和宣州区之名,源于隋、唐、宋三朝宣城均为宣州州治,故以古名为市、区名。
【沿革】
战国时期,宣城就以吴、楚名邑显扬于开发较晚的江南地区。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置宣城县。治现在的安徽南陵县青弋江镇。范围包括南陵县和池州市贵池区部分地区。属于庐江郡。元狩二年(前121年),撤销庐江郡,宣城县改属丹阳郡(治宛陵,今安徽宣城市区)。东汉初,撤销宣城县,并入宛陵县(治今宣城市宣州区)。
三国吴黄武初,宣城以侯国恢复建置,属丹阳郡。后国除为宣城县(均治今青弋江镇)。西晋太康二年(281年),分丹阳郡南部置宣城郡(治宛陵,今宣城市宣州区),宣城县属之。东晋及南朝宋、齐、梁、陈因之。
隋开皇九年(589年)平陈,废郡,撤销宣城县,并入宛陵县,改宛陵为宣城县。属宣州并为州治。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宣州为宣城郡,宣城属之并为郡治。
唐武德元年(618年)八月,宣城县为楚王杜伏威控制区。三年六月,杜伏威降唐,受封吴王,改宣城郡为宣州(治宣城,今宣州区),置宣州总管府(治宣城)。天宝元年(742年),改宣州为宣城郡(仍治宣城)。至德二载(757年)十二月,宣城郡复名宣州(仍治宣城)。唐天佑四年(907年)四月唐亡,宣城县(仍治今宣州区)属吴国宁国军节镇(治宣城)宣州(治宣城)。
南朝吴天祚三年(937年)十月,南唐代吴,宣城县(仍治今宣州区)属南唐国宁国军(治宣城)宣州(治宣城)。宋开宝八年(974年)十一月,灭南唐,宣城县(仍治今宣州区)属江南道宣州(治宣城)。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宣州以孝宗“潜邸”升为宁国府,宣城县属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宣城县属宁国路。韩宋龙凤七年(1361年)四月,朱元璋改宁国府为宣城府(仍治宣城)。龙凤十二年(1368年)正月,改宣城府为宣州府(仍治宣城)。吴元年(1367年)四月,改宣州府为宁国府。明清两朝宣城县均属宁国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宣城县(仍治今宣州区)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6月2日,宣城县属安徽省芜湖道(治芜湖,今芜湖市)。民国十七年(1928年)8月,撤销芜湖道,宣城县直属安徽省。10月10日,改设专区,宣城县属第九专区(专员驻宣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6日,第九专区改为第六专区(专员驻泾县)。宣城属之。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7日,宣城县解放。5月13日,成立宣城专区(驻宣城市,今宣州区),宣城县属之。7月7日,设宣城市,为专辖市及专区、市、县驻地。1950年3月28日,撤销宣城市,并入宣城县,成为城关镇,仍为宣城专区及县驻地。1952年3月28日,撤销宣城专区,宣城县改属芜湖专区。1987年6月10日,撤销宣城县,成立县级宣州市,仍兼行署驻地。2000年6月25日,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