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0年第三、四、五区人民政府合并成立江汉区。因长江与汉水交汇,故名。
【沿革】
明天顺年间(1457年—1464年)境内始有民居。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各地商民纷纷移居汉水口北岸(即汉口),街市雏形出现。隆庆六年(1572年),出现居民区——坊。
明末,袁公堤筑成,街市向北扩展至今满春、民族、民权、花楼街道等地域。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建汉口城堡后,堡内建成新的居民区,闹市中心由沿河黄陂街向北移至今六渡桥一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张公堤筑成,境域再次向北扩展32平方公里。
民国十六年(1930年)国民政府在市区实行区、坊、闾、邻制度。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设立自治区,境内设有4个区公所。
1949年后将两个区合并建立第三区人民政府,1950年第三、四、五区人民政府合并成立江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