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东汉末年,闽北爆发了山越民的叛乱,后来,南方叛乱被平定了。为了加强管理,东汉建安元年(196年)建立“南平县”,以示“南疆平定”。1950年改设南平专区,1989年1月正式改名南平地区,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地级南平市。
【沿革】
汉建安初(196年-205年)境内始置汉兴(浦城)、南平、建安(建瓯)、建平(建阳)4县,属会稽郡。三国吴永安三年(260)置建安郡,治所建安(今建瓯)。晋元康元年(291)属江州。南朝陈永定初(约557)属闽州,后属丰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属泉州(州治今福州),大业三年(607年)属建安郡(郡治今福州)。唐武德元年(618年)以原建安郡地置建州,天宝元年(742年)复置建安郡,乾元元年(758年)改为建州,属江南东道。五代闽龙启二年(934年)属闽;天德三年(945年)改建州为永安军,旋改忠义军;南唐保大四年(946年)置剑州,州治剑(浦今南平)。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忠义军为建州,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剑州为南剑州,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置邵武军,治所邵武,端拱元年(988年)改建州为建宁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改建宁军为建宁府,属福建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改南剑州为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路改为延平路,均属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使司(至正十六年,即1356年,改为福建省)管辖。
明代境内并置建宁、延平、邵武3府。清亦同。清末为延建邵道(驻南平),领3府。延平府领南平、顺昌、将乐、沙县、尤溪、永安6县和上洋厅,建宁府领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政和、松溪7县,邵武府领邵武、光泽、泰宁、建宁4县。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制,原延建邵道所辖各县为北路道(驻南平,领16县)。民国三年(1914年)为建安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废道制,南平县直属福建省。1933年11月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延建(闽上)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境内为第三、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为第二、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水吉特区为县。
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一、第二专区,1950年3月第一专区改建瓯专区(9月改建阳专区),第二专区改南平专区。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划入闽清、三明2县。11月16日,析南平县城区及东坑、塔下5乡增设南平市。撤销水吉县。1959年划出闽清、松溪、政和3县,1960年南平县并入南平市,三明县划归三明市,松溪、政和县合并为松政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政和县。1963年划出古田、屏南2县,1964年增设建西县。
1970年划出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县,增入松溪、政和合并的松政县,撤销建西县,南平专区迁驻建阳,改为南平地区,1971年改为建阳地区,1975年松政县复为松溪、政和2县,1983年邵武撤县设市,1988年建阳地区迁驻南平,翌年1月正式改名南平地区。1989年撤崇安县设省辖县级武夷山市。1992年建瓯撤县设市。1994年建阳撤县设市,同时撤销南平地区,设省辖地级南平市,原南平市改为延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