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宋灭南唐,将松源县改名松溪县,并迁县治于今址。松溪,以境内一河流“松溪”命名。古时沿河两岸多乔松,有“百里松荫碧长溪”之称,河流故名为松溪。
【沿革】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始置东平县,属建安郡。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裁并郡县,撤东平县改名东平乡。从南北朝至隋唐均属建安县。
五代梁开平元年(907年),东平乡属吴越国处州龙泉县。五代晋天福五年(940年),闽富沙王建安镇安军节度使王延政夺吴越国之东平乡大部地方,于天福六年立为松源镇。五代晋开运二年(945年),南唐灭闽,松源镇属南唐永安军。五代周广顺元年(南唐保大九年,即951年),南唐政权升松源镇为松源县,县治设今旧县乡政府所在地,属南唐忠义军。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宋灭南唐,迁县治于今址,改名松溪县,属福建道建州。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属两浙西南路建州。雍熙二年(985年),属福建路建州。隆兴元年(1163年),属福建路建宁府。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属江浙行中书省建宁路。至元二十六年(1279年),属福建行中书省建宁路。至正十八年(1358年),属福建行中书省建宁分省。
明洪武二年(1369年),属福建行中书省(洪武九年,即1376年,改称布政使司)建宁府。南明福王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即1645年)五月,松溪县曾改名嵩溪县。顺治三年十一月十四日(1646年12月31日),清兵进驻松溪县城,复名松溪县,属福建省延建邵道建宁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福建省划分为4个道,松溪县属福建省北路道。民国3年北路道改称建安道,道公署均驻南平。民国十五年(1926年),国民革命军入闽,次年2月成立松溪县政府,直属福建省政府。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月,福建一度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松溪县属延建省。翌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松溪县复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省县之间设立行政督察区,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松溪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0月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督察专员公署均驻浦城,民国二十七年8月迁建阳)。
1949年5月14日,松溪县解放,属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同年6月,第一行政督察区改称建瓯专区,9月,改名建阳专区)。1956年3月撤销建阳专区,松溪县属南平专区。1959年7月1日划归福安专区。1960年2月1日,松溪、政和两县合并,称松政县,县治设松溪城关,仍属福安专区。1962年8月2日恢复松溪、政和两县建制。1970年7月1日再度与政和县合并,复属南平专区(1971年6月,改称建阳地区)。1975年3月15日再次恢复松溪、政和两县建制,仍属建阳地区。1989年1月,建阳地区行政公署驻地由建阳县迁至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松溪县属南平地区。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松溪县隶属南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