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蕉城区的前身是原县级宁德市。从宋朝到明朝期间,屡遭匪寇毁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知县林时芳“召良工,采巨石”,重建县城。这次由“纯石”筑成的,故曰“焦城”,“焦”通“礁”,含有“固若礁石”的意思。
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拆除焦县城后,翌年又在原城里城外置立一个镇,也叫做“蕉城”。从,个三十二年(1943年)绘制的宁德县《地籍图》来看,它似乎“呈现南北长,东西狭的”“芭蕉叶式”。然而,这个“蕉城”并不是“城”名,而是“镇”名。
1991年撤消镇建制,分设蕉南、蕉北两个街道办事处时,连“蕉城”这个名字也取消了。1999年11月14曰,宁德地区撤地设市,并新设立的蕉城区为市政府驻地。
【沿革】
本长溪、古田二县地。唐开成(836年-840年)中析长溪县宁川及古田县东北地置感德场。五代唐长兴四年(闽龙启元年,即933年)升为宁德县,历属长乐府、元属福州路福宁州。明属福宁直隶州。清属福宁府。民国初隶属闽海道。
1949年8月15日解放,属福安专区、地区,宁德地区,1988年撤县设立县级宁德市。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原县级宁德市改为蕉城区。
[ 参看“宁德市”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