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宋宝庆元年(1225年),长溪县令范夔以县西北乡去治辽远,难于制驭,议析为县,择韩阳坂为县治,不果;淳祐五年(1245年),乡人殿中御史郑寀献诗理宗:“韩阳风景世间无,堪与王维作画图。四顾罗山朝虎井,一条带水绕龟湖。形如丹凤飞衔印,势似苍龙卧吐珠。此处不堪为县治,更于何处拜皇都”,县治因而议定。宋理宗御批“敷赐五福,以安一县。”福安因而得名,正式划出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福安建县后,直隶福建路福州。
【沿革】
秦属闽中郡,汉初隶属闽越国,汉始元二年(前85年)属冶县,东汉为会稽南郡地,三国属吴国建安郡东安县地,晋、南朝属温麻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原丰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属闽县,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属长溪县。
南宋淳祐五年(1245年)析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直隶福建路福州。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县隶属福州府。景泰六年(1455年),划出平溪里的十一至十四都归新置寿宁县。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县属福宁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宁府。
民国2年(1913年),福安县隶属东路道(道治在今闽侯,民国3年改称闽海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福安县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长乐县,民国27年移驻闽侯)。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5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次年9月移驻闽侯)。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9月30日,福安县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1950年3月改为福安专区)。1970年2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福安县属宁德地区。1989年11月13日,福安撤县建市,仍属宁德地区。1999年11月14日,宁德撤地设市,福安市属宁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