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建古田县,据《福建通志》,古田县因治临于闽江支流古田溪之故。
另一说:唐以前为峒豪所据,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置县,以谢能等人于此“垦辟古昔田亩而居”,故取名古田。旧传其地曾产青玉,因而又有“青田”和“玉田”诸别名。
【沿革】
东汉建安初(约196年),今古田属侯官县。隋大业初(约605年),属闽县。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建古田县,属福州都督府。
五代梁乾化元年(911年),古田属长乐郡。唐长兴四年(933年),改长乐郡为长乐府,古田属长乐府。晋开运三年(946年),以福州为东都,古田属东都。汉乾祐元年(948年),古田归吴越彰武军。
宋初,古田属福州府。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福州府为福州路,古田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福州路为福建布政使司福州府,古田属福州府。清代,古田仍属福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置全省东、西、南、北4个路道,古田属东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全省依原辖区域置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道,古田属闽海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成立,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古田属福建省政府。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2月,福建划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4省和福州、厦门2个特别市,古田属闽海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南平。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市,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行政督察区调整,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建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全省划8个行政督察区、2市,古田属第一区,专员公署设闽侯。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全省行政区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延至古田解放而撤销。
1949年6月14日,古田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划为8个专区、2个市,古田属第二专区,专署设南平。1950年4月,第二专区改称南平专区,古田属南平专区。1963年改属闽侯专区。1970年古田划入福安专区,同年7月起,福安专区专员公署移驻宁德,改称宁德地区。1999年11月14日,宁德撤地设市,古田县属宁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