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5年8月5日,经自贡市人民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认为大坟堡系封建大地主死后安葬在此而得名,解放后沿用,很不恰当,于是在同月20日,将大坟堡区更名为大安区,以境内有清代古寨——大安寨,故名。
【沿革】
今大安区地原属富顺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自贡市管辖。
1949年12月中旬,成立自贡市第六、七、八、九区人民政府。1950年3月,六、七区合并改称三区,八、九区改称四、六区,同年5月撤销六区并入三区。1953年1月,三区改称大坟堡区,四区改称一区公所;6月,撤销一区公所,将所辖城乡分别划入大坟堡区与郊区,大坟堡区所辖的农村也划归郊区管辖。
1955年2月,大坟堡区人民政府改称大坟堡区人民委员会。1955年8月,大坟堡区更名为大安区。1957年1月,撤销大安区建制,并入自流井区。1959年1月,以大安盐厂为中心,划出原大安区管辖范围的部分街道居委会和农业生产大队成立大安人民公社。1960年5月,张家坝公社并入,同时从郊区划入三个公社归大安公社管辖。1961年7月,恢复大安区建制,与自流井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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