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岭东、岭西两区合并为岭东区。岭东区,因区政府驻地位于出汗岭东侧,故名“岭东区”。
【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于境内发现露头煤,遂有附近矿商来此开矿,先后建立了富安矿,富桦矿,逐渐形成屯落,隶属富锦县第五区管辖。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依兰县地主杨朋山又在小岭西一带建起了星安煤矿。 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日寇强行霸占双鸭山三个煤矿,成立了富锦矿业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矿区划归集贤县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7月,于岭东设立双鸭山矿务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将岭西的富桦矿和星安矿合并为岭西煤矿,因地居出汗岭西侧,故名。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双鸭山矿务局移驻尖山子。
1954年7月,划归双鸭山矿区管辖,并设立岭东区公所和岭西区公所。1956年7月,双鸭山矿区改为市的建制后,设立岭东和岭西街道办事处,1959年4月分别改称岭东经济区和岭西经济区,1961年分别改称岭东分社和岭西分社。1967年岭西分社改称岭西区,1968年3月岭东分社称岭东区。1970年“政企合一”,岭西区改称岭西矿区,旋即政企分开,复称岭西区。1980年4月15日,省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岭东区和岭西区。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将岭东、岭西两区合并为岭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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