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友谊县,以国营友谊农场得名。因其是国家“一五”期间由苏联政府援建的机械化农场,为纪念中苏两国之间的友谊,故命名为“国营友谊农场”。
【沿革】
[ 古代沿革参看“富锦县”词条 ]
今友谊县境,中华民国初年隶属富锦县管辖。民国六年(1917年)开始部分垦殖,人烟渐增。东北沦陷后,在三道岗、兴隆镇建立三道岗村和兴隆村。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1日,合江省政府决定,将富锦县西南部的集贤、三道岗地区划出,设置集贤县,今友谊县地归集贤县管辖。
1954年国务院决定接受苏联政府的援助,在集贤县东部三道岗地区建设大型谷物农场,受国家农业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同年12月,在三道岗东北8公里处选定总场场址,1955年开荒建场。1958年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先后将靠近农场附近或有插花地的集贤县三道岗、兴隆、友邻、七星等4个乡并入友谊农场,组成“友谊人民公社”,实行“场、社合一”。
1960年4月29日,撤销集贤县,以原集贤县东部的友谊农场管辖范围设置友谊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友谊镇(友谊农场场部驻地),隶属合江专区;原集贤县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1962年10月20日,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以合并于双鸭山市的原集贤县西部地区和原友谊县辖区为集贤县的行政区域。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在“友谊地区进行政企合一试点”。同年10月5日,恢复友谊县建制,县、场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县址设于友谊镇,隶属合江专区。12月7日,恢复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地区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
1973年8月 20日,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84年12月5日,恢复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县的行政区域为友谊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友谊镇,由合江地区管辖。1985年1月,合江地区正式撤销,友谊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91年4月1日,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领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