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古称冀州。《尔雅》曰:“两河间曰冀州。”《尔雅》李注:“两河间,其气清,厥性相近,故曰冀,冀,近也。”又据《释名·释州国》言:“冀州亦取地以为名也,其地有险有易,帝王所都,乱则冀治,弱则冀强,荒则冀丰也。”西汉始置冀州刺史部,其后历代均置有冀州,但其辖境愈后愈狭小,治所也时有迁徙。
西汉初置信都郡,三国魏改冀州。民国二年(1913年)废州,改为冀县。1958年至1961年曾并入衡水县。1993年9月22日,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2016年6月8日,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
【沿革】
夏、商、西周时期,均属古冀州地域。春秋时期,北方戎狄纵横河北,现冀州区境曾属白狄的鲜虞国。周敬王三十一年(前489年),鲜虞国为晋所灭。今冀州区属晋国的东阳地区。战国时期,周赧王二十年(前295年),现冀州区境改属赵国。
秦始皇元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两级制,划天下为三十六郡。现冀州区境属巨鹿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设置信都郡,治所设在信都,即冀州区的旧城。信都郡下设信都县等诸县,其中现冀州区境内设置了四个县,即:信都县、扶柳县、昌成县、辟阳县。西汉高后六年(前182年),信都郡改为信都侯国,治所仍在信都(现冀州区旧城)。文帝元年(前179年),信都侯张侈有罪,信都侯国除。景帝二年(前155年),汉景帝封八子刘彭祖在信都为广川王,改信都国为广川国。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开始设州,实行州、郡(国)、县三级制。将全国划分为冀州等诸州(相当于今省级,也称刺史部。当时,州作为监察机构巡行,无固定治所),冀州下辖魏、清河、巨鹿、常山四郡和广川、赵、广平、河间、中山、真定六国(郡、国属于地区级)。广川国治所在信都。建昭二年(前37年)广川国改称信都国,仍属于冀州,信都国和信都县的治所仍在信都。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信都国改称新博郡,把信都县改称新博亭。今冀州区境内设有四个县:扶柳县(今扶柳城)、昌成县(今南顾城)、乐信县(今安兴一带)和新博亭(今冀州区旧城)。
东汉,恢复原名。建武元年(25年),全国分为冀州等诸州,冀州下设信都、常山、中山、河间、清河、赵国、巨鹿、渤海、魏九个郡(国)。永平十五年(72年),明帝封六子刘党为乐成王,改信都郡为乐成国。乐成国的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区旧城),在现冀州区境内设有了三个县:信都县、扶柳县、辟阳县。延光元年(122年),安帝封章帝之孙刘德为安平王,改乐成国为安平国。今冀州区境内设有三县,即:信都县、扶柳县、阜城县。东汉延光年间(122年 —125年),州的治所开始固定下来,冀州治所在高邑(今河北柏乡县北),冀州的下辖区域没有变化。中平元年(184年)2月,黄巾起义,9月,安平王刘续因罪被诛,废除安平国,改为安平郡。
三国,冀州属曹魏。黄初二年(221年),曹丕将冀州的治所从邺迁到了信都。安平郡治所也在信都,信都成为州、郡、县三级行政中心。现冀州区境有三个县:信都县(今冀州市旧城)、扶柳县(今冀州市扶柳城)、阜城县(今冀州市南顾城)。
晋泰始元年(265年),安平郡改为安平国。太康五年(284年),安平国改为长乐国。长乐国的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区旧城)。现冀州区境内设两个县:信都县和扶柳县。
东晋十六国时期,北方的鲜卑、氐族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冀州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和后燕,随所属国家的变换,冀州的治所经常变动。后赵时期,将冀州州治从信都迁至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前燕鲜卑族慕容俊将冀州治所迁于房子,前秦时将冀州州治迁于邺,后又将冀州治所迁至信都,至后燕慕容垂沿袭下来。
南北朝,北魏皇始元年(396年),将全国分为冀州等诸州,冀州辖长乐、武邑、渤海三郡,冀州治所在信都(今冀州旧城),长乐郡治所在信都。现冀州区境内只设信都一县。北齐、北周沿袭旧制未改。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掉郡一级,实行州、县两级制。隋开皇六年(586年)析信都县地,设置长乐县(今冀州区旧城);开皇十六年(596年)分长乐县,设置泽城县(今冀州区扶柳城)。大业三年(607年),改行郡、县两级制,冀州改为信都郡,辖域未变,郡治在信都(今冀州区旧城)。同时,信都县和泽城县均并入长乐县。
唐龙朔二年(662年)改冀州为魏州,州治仍在信都(今冀州区旧城)。咸亨三年(672年)复名冀州。天宝元年 (742年),复改为信都郡。乾元元年(758年)罢郡复为冀州,所领县由9个改为6个,即信都、南宫、堂阳、枣强、武邑、衡水等6县。天佑二年(905年),改信都县为尧都县。
五代(梁、唐、晋、汉、周) 各朝均实行道、州、县三级制。冀州属河北道,州治所在信都县。今冀州区境内只有信都一县。
宋朝实行路、府(州)、县三级制,分天下为十五路,冀州属河北东路,州治所在信都县。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冀州归属金国。
金天会七年(1129年)仍设置冀州。冀州治所仍在信都。冀州属河间府,隶河北东路。贞祐元年(1213年)蒙古兵攻占冀州。
元朝实行路、府、州、县四级制。冀州直属真定路,隶属燕南河北道。冀州治所在信都,冀州下辖信都、南宫、新河、枣强、武邑5县。现冀州区境内只有信都一县。
明朝实行府、州、县三级制。冀州属真定府。洪武二年(1369年),废除信都县,归冀州直辖。清雍正二年(1724年)冀州升为直隶州,直属朝廷布政司所辖。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厅一律为县,裁撤直隶州冀州,改为冀县。3月,以原大名、广平、顺德3府及冀、赵2直隶州区域置冀南道,冀县属直隶省的冀南道。民国三年(1914)5月,改道名为大名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军进入北京,废道制,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冀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月间,全省先后设立了17个行政督察区,冀县属第十四区(驻南宫县)。第十四督察区辖南宫、冀县、枣强、新河、清河、钜鹿、广宗、威县、平乡9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15日,冀南军政委员会成立,冀县成立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9日,冀县为日军侵占,民国冀县政府自行消亡。(1940年)2月开始,冀县被分划出4个边沿区县:西部工委领导的第五、六、七区划成束冀县五、六、七区,先归冀南一地委、一专署领导,6月划归冀中区六地委、七专署束冀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原二区改为衡水县代管冀县第八区,归冀南区五地委衡水县委代管;原城东一区改为枣北七区,属中共冀南区五地委枣北县委领导;原城西至滏阳河为中共冀南区二地委冀县特别区(简称冀特区),系由冀南二地委、二专署直接领导的“二等县”。冀县的管辖范围只剩下南部原三、四区及一区南午照村以南的部分地域。民国三十年(1941年)8月15日,冀县属中国共产党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区十四专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冀南“四·二九”反扫荡后,冀县归冀南六分区领导。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7日,冀县获得解放,冀县改属冀南区五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各边区及交叉村分归原属,恢复旧县治,正式成立“冀县人民政府”,并归五专署领导。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冀县属华北行政区冀南五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并设立10个专区,冀县属衡水专区。
1952年10月16日,撤消衡水专区,衡水、深县、武强、武邑、枣强、冀县6县划归石家庄专区。1958年12月20日,撤销武邑、枣强、冀县3个县,将原3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衡水县,亦属石家庄专区。1961年5月10日,冀县(含枣强县)与衡水县分设,恢复冀县建制。1962年3月27日,析冀县为冀县、枣强两县,冀县仍为原建制。同年6月27日复置衡水专区,冀县仍属衡水专区。1967年12月9日,衡水专区改称衡水地区,冀县属衡水地区。1993年9月22日,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1996年5月31日,撤销衡水地区和县级衡水市,设立地级衡水市,冀州市属地级衡水市。2016年6月8日,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区的行政区域,7月6日正式挂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