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2000年6月23日,撤销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原县级菏泽市改设牡丹区,因境内盛产牡丹,且被誉为“牡丹之乡”,故名。
【沿革】
西周为曹国北境。秦属东郡。西汉为句阳 、葭密、吕都等县地,均属济阴郡。东汉葭密、吕都2县省入句阳县,仍属济阴郡。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 置乘氏县,属济阴郡。隋大业十三年(617年)废乘氏县。唐武德四年(621年) 复置乘氏县,属曹州。北宋初属曹州,崇宁元年(1102年)曹州升为兴仁府,乘氏县属之。
金大定六年(1166年)废乘氏县入济阴县,大定八年(1168年)济阴县城为黄河水淹没,曹州与济阴县遂徙治所于故乘氏县城。元朝,济阴县仍属曹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省济阴县入曹州。洪武二年(1369年)徙曹州治所于今曹县城,洪武四年(1371年)降曹州为曹县。正统十一年(1446年)复于故乘氏县城置曹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曹州升为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直隶州又升为曹州府,以原州治所在地置菏泽县以为府治。
民国二年(1913年)1月置岱南道,观察使驻滋阳县(今兖州市城区)。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名为济宁道,菏泽县为其25个属县之一。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废济宁道,置曹濮道。辖菏泽、曹县、单县、城武、定陶、巨野、郓城、濮县、朝城、观城、范县等11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道,各县直属于山东省政府。
“七七事变”前,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为国民党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驻地。“七七事变”之后,于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至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间先后成立十七个行政督察区,菏泽县、定陶县、范县、濮县、观城县等5县属第十六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政府重新调整区划,菏泽县仍属山东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
日伪统治山东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和济南、烟台两市,菏泽县属日伪鲁西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将全省由四道改为济南、登州、莱潍、青州、沂州、兖济、泰安、曹州、东临、武定等10道,菏泽县属曹州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在抗日战争期间,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抗日民主政权于巨野、菏泽毗连地区设巨菏县,属鲁西行政区第二专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9月于县境西北部、东明东部设立南华县,属鲁西南专区。同年12月巨菏县与郓南县合并为郓鄄巨菏四县边区(县),属晋冀鲁豫第十七(运西)专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1月郓鄄巨菏四县边改建为临泽县,仍属晋冀鲁豫第十七专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8月第十七专区改称冀鲁豫第八专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2月又分为临泽、郓巨2县,时临泽与南华2县均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八(运西)专区第二办事处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南华县复属鲁西南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28日于菏泽城区置菏泽市,直属冀鲁豫行政区, 冀鲁豫行政公署驻此,同年11月撤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南华县又划归运西专区。同年11月临泽县改称菏泽县;原设于今市南境的菏泽县改称安陵县 (县政府驻安陵集);2县均属冀鲁豫行政区第五(鲁西南)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南华、安陵2县撤销,大部并入菏泽县,南华县之一小部并入东明县。同年3月原属菏泽县的菏泽城关区升为县级,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同年8月冀鲁豫行政区撤销,设立平原省,辖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6个专区,菏泽县属菏泽专区,为专署驻地。1952年12月撤销平原省,菏泽县随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1958年12月菏泽专区撤销,菏泽县改属济宁专区。
1959年7月复置菏泽专区,菏泽县属菏泽专区。1960年1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1963年3月撤市复县。1967年至1977年,菏泽县属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所辖。1978年,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菏泽县改属菏泽地区行政公署,为专署驻地。1983年8月撤销菏泽县,设立县级菏泽市。2000年6月23日,撤销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菏泽市设立牡丹区,以原县级菏泽市的行政区域为牡丹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