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置巨野县。巨野县古系沼泽地区,因大野泽得名。《元和郡县志》:“泽在巨野县东五里。南北三百里,东西百余里。”《齐乘》云“梁山泊也。”
【沿革】
西周封周公之子于巨野茅乡亭,立为茅国。春秋时期,巨野为武城地,鲁国西境。周元王元年(前475年),巨野属宋国,至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年),改属齐国。秦属砀郡,西汉改砀郡为梁国,巨野南为昌邑县,北为巨野县,西为乘氏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昌邑、巨野属山阳国。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改山阳国为山阳郡。昌邑、巨野两县属山阳郡,乘氏县属济阴郡。汉武帝天汉四年(前97年),改山阳郡为昌邑国,昌邑、巨野为其属县。汉宣帝本始元年(前73年),撤销昌邑国,复为山阳郡,昌邑、巨野仍为其属。
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撤销山阳郡,改为巨野郡,以巨野县城为治所。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元年(25年),撤销巨野郡,恢复山阳郡,治所在昌邑,巨野、昌邑两县兼属山阳郡和兖州。乘氏县仍属济阴郡。东汉初平三年(192年),曹操任兖州牧,以昌邑为治所。三国时期,巨野、昌邑两县属山阳郡,乘氏县属济阴郡。
晋武帝秦始元年(265年),改山阳郡为高平国,治所在昌邑,巨野、昌邑为属县,乘氏县仍属济阴郡。南北朝时期,巨野县后为多方割据势力统辖。南朝刘宋改高平国为高平郡。北魏孝明帝神龟元年(518年),分高平郡,置任城郡。在此期间,巨野县先属南朝高平郡,后属北魏任城郡。南朝刘宋永初年间(420年),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乘氏县移置今菏泽市。北齐撤销巨野县。
隋文帝开皇年间,巨野东北部属郓州东平郡,巨野西南部属曹州济阴郡,巨野东南部昌邑一带属金乡县。开皇十六年(596年),恢复巨野县和昌邑县。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撤销乘氏县,并入巨野县;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巨野县属郓州东平郡。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在巨野县城置麟州,复置乘氏县为属县。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撤销麟州,复置昌邑县,巨野、昌邑两县属戴州(治所金乡)。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贞观十七年(643年),巨野县改属河南道郓州。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四代,巨野县仍属郓州。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年),移济州于巨野县城,并辖郓城、任城、金乡为属县。
宋朝,巨野县属济州。太祖至道三年(997年),属京东路。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改属京东西路。金徙济州治任城县,属山东西路。南宋绍兴十七年,金皇统七年(1147年),析任城县以西、巨野县以东地区置县,治所设在山口镇。借春秋时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春“西狩获麟”的故事,取其祥瑞之意,定名为嘉祥县,时属山东西路济州。南宋绍兴二十年,金天德二年(1150年),黄河大决,淹没巨野,撤销巨野县。
元至元六年(1269年),恢复巨野县,迁往任城的济州,还治巨野县。元至元八年(1271年),升州为济宁府。元至元9年(公元1273年),移府治于任城,移州治于巨野,是年末仍以府治于巨野,复以州治于任城。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升府为济宁路,辖兖、济、单三州。元至正八年(1348年),黄河大决,淹没巨野城,迁济宁路于济州(任城),迁县治于城北邢家务。
明洪武元年(1368年),设济宁府于任城,巨野为属县,隶属于山东布政使司。洪武七年(1374年),黄水淹没巨野,至洪武九年(1376年)消退,县治由邢家务迁入巨野,重建县公署。洪武十八年(1385年),兖州升为府,济宁降为州,巨野县属兖州府济宁州。
清朝,巨野县属兖沂曹济道、兖州府、济宁州。雍正二年(1724年),改济宁州为济宁直隶州,巨野为属县。雍正八年(1730年),改属曹州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曹州直隶州为曹州府,巨野仍为属县。
民国二年(1913年)1月置岱南道,观察使驻滋阳县(今兖州市城区)。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名为济宁道,定陶县为其25个属县之一。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废济宁道,置曹濮道。辖菏泽、曹县、单县、城武、定陶、巨野、郓城、濮县、朝城、观城、范县等11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道,各县直属于山东省政府。
民国十八年(1929年),巨野县属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七年(1938年),巨野县属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十行署。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巨野县仍属山东省第二行署。
日伪统治山东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同年12月9日,日军侵占巨野城。次年春,建立日伪县政府,属日伪鲁西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将全省由四道改为济南、登州、莱潍、青州、沂州、兖济、泰安、曹州、东临、武定等10道,巨野县属曹州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期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5月,建立中共郓巨工委和抗日县政府,归中共运西专署领导。11月建立中共巨野工委和巨野县抗日政府,属运西专署。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1月,属鲁西二专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属巨、菏、金、嘉、成5县联合办事处。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属晋鲁豫十七专署。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6月,属冀鲁豫十一专署。同时还有巨菏县,于民国三十年(1941年)建立,次年12月撤销。金巨县,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建立,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撤销。郓巨县,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2月建立。巨南县,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建立。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8日,冀鲁豫行署决定将抗日县政府改为民主县政府。解放战争期间,巨野境内有巨野、郓巨、巨南三个民主县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0日,冀鲁豫边区撤销,成立平原省,辖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6个专区,郓城属菏泽专区,巨野县隶属平原省湖西专区。9月,巨南、郓巨两县撤销。
1952年12月撤销平原省,巨野县隶属山东省湖西专区。1953年7月20日,撤销湖西专区,巨野县改属山东省菏泽专署。1958年10月,撤销菏泽专署,巨野县改属济宁专署。1959年6月,恢复菏泽专署,巨野县复属菏泽专署。1967年至1977年,巨野县属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所辖。1978年,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巨野县改属菏泽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6月23日,撤销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2001年1月8日地级菏泽市正式挂牌成立,巨野县隶属菏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