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古称海阳、海陵。汉初置县,东晋设郡,南唐建州,取“国泰民安”之意,“泰州”之名由此而始。古代泰州与广陵扬州、兰陵常州、金陵南京相呼应,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
海陵县命名由来,《大清一统志》卷六十七云:"以其地傍海而高故曰海陵。"汉代海陵县治所在地不详,唐以后县治位于今泰州市市区。
【沿革】
西汉,海陵县属临淮。海陵县始置时间史无明载。《汉书.地理志》载:武帝元狩六年(前117)设置临淮郡,下辖29个县,其中有海陵县。新莽,海陵县改称亭间,属淮平郡。东汉,海陵县属广陵郡。三国,江淮之间为魏吴战场,海陵县废。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海陵县复立,属广陵(扬州)郡。东晋,海陵县属广陵郡。海陵郡设置于东晋义熙七年(411年),下辖建陵、临江、如皋、宁海、蒲涛5个县,郡治所在地不详。
刘宋,海陵县属广陵郡。刘宋明帝泰豫元年(472年)增辖临泽县。武帝永明元年(483年)、五年先后增设齐昌、海安2个县。南齐,海陵县属广陵郡。梁时,海陵郡郡治移治海陵县,下辖海陵、建陵、宁海、如皋、临江、蒲涛、临泽7个县。海陵郡属南兖州。
北齐,南兖州改称东广州,海陵郡属东广州,仍辖海陵等7个县。陈,宣帝太建五年(573年),东广州复称南兖州,海陵郡属南兖州,仍辖海陵等7个县。北周,南兖州改称吴州,海陵郡属吴州,辖海陵、建陵、如皋、宁海、临泽5个县。蒲涛县省,临江县并入宁海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海陵郡废。建陵县并入海陵县,如皋县并入宁海县,临泽县并入高邮县。不久,海陵县分出江浦县。海陵县属吴州。开皇九年(589年),吴州改称扬州,海陵县属扬州。炀帝大业初年,扬州改为江都郡,海陵县属江都郡。江浦县又并入海陵县。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海陵县改称吴陵县,以县设置吴州。武德七年(624年)吴州废,复称海陵县,属邗州。武德九年(626年),邗州改称扬州,海陵县属扬州。宁海县并入海陵县。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海陵县东境设置海安县,玄宗开元十年(722年),海安县又并入海陵县。
五代十国时期,杨吴,海陵县属江都府。南吴高祖武义二年(920年),分海陵北境招远场设置兴化县。睿帝乾贞中,于海陵县设置海陵制置院。南唐,烈祖升元元年设置泰州。又分海陵南境5个乡设置泰兴县。泰州下辖海陵、泰兴、盐城、兴化4个县。元宗保大十年(952年)分海陵县如皋场设置如皋县,泰州增辖如皋县。同年又于海陵县东境设置静海制置院。马令《南唐书》卷一:"改元升元,……以扬州海陵县为泰州。" 王象之《舆地纪胜》卷四十:"相传以为取通泰之义。"海陵县为泰州州治所在地。后周,以泰州为团练州,属扬州。仍辖海陵等5个县。
北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年),泰州由团练州降为军事州,属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分全国为15路,泰州属淮南路。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淮南路分为东西两路,泰州属淮南东路。太宗太平兴国前,泰州仍辖海陵等5个县。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盐城改属楚州后,泰州辖海陵、兴化、泰兴、如皋4个县。
南宋,泰州为军事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兴化县改属承州,泰州辖海陵、如皋、泰兴3个县。绍兴五年(1135年),泰兴县改属扬州,兴化县废为镇并附入海陵县,泰州辖2个县。绍兴十年(1140年),泰兴县改属泰州,泰州治所一度移至泰兴沙上。绍兴十二年(1142年),泰兴县再次改属扬州。绍兴十九年(1149年)复设兴化县,仍属泰州。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兴化县改属高邮军,不久又属泰州。淳熙四年(1177年),兴化县再次改属高邮军,泰州仅辖海陵、如皋2个县。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泰州路,属淮东道,至元十九年(1283年)属江淮行省。至元二十一年(1285年),泰州路改为泰州,属扬州路。泰州辖海陵、如皋2个县。
明,太祖洪武初年,海陵县省入泰州。泰州属扬州府,辖如皋县。清,泰州属扬州府,辖如皋县。世宗雍正三年(1725年),如皋县改属通州,从此泰州不再辖县,成为散州。高宗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分泰州东北境设置东台县。
民国元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裁府废州,泰州改称泰县。民国三年(1914年),江苏省分为5道,泰县属淮扬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道废,泰县属江苏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苏省划为15个行政区,泰县属泰县行政区,泰县行政区辖泰县、泰兴、靖江、东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江苏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泰县属江都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江苏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泰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新四军东进抗日,在泰县东部建立民主政权泰县县政府,隶属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委员会撤销后,先后隶属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苏中区行政委员会第三行政区、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华中行政办事处第一行政区,直到38年1月泰县全境解放。民国三十年(1940年)2月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军侵占泰县,成立伪政府,先后隶属伪苏北行营与苏北绥靖主任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22日设立泰州市,属华中行政办事处第一行政区。5月,华中行政办事处第一行政区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辖泰州市及泰兴、靖江、泰县、海安、如皋、东台、台北7 个县。1950年1月,苏北泰州行政区与苏北扬州行政区合并为苏北泰州行政区,专员公署驻泰州,下辖2市9县:泰州市、扬州市、泰县、泰兴、靖江、江都、高邮、宝应、兴化、六合、仪征。原所辖如皋、海安2县划属南通行政区,东台、台北两县划属盐城行政区。泰州行政区属苏北行政区,扬州市直属苏北行政区后,泰州行政区辖1市9县。
1950年5月8日,泰州市、泰县合并,称泰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泰州行政区。10月7日分治,泰州市建制恢复,仍属泰州行政区。1953年1月,泰州行政区撤销。泰州市划归扬州行政区。1954年11月,泰州市改为省辖市,并受扬州专署督导。1958年7月,又改为专署辖市。1959年1月9日,泰州市、泰县再度合并,称泰州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扬州专区。1962年5月24日,泰州县撤销,泰州市建制恢复,泰州市政府驻泰州,仍属扬州专区。
1971年5月12日,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泰州市属扬州地区,为地辖市。1983年1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泰州市属扬州市。1994年7月,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县级)。1996年8月12日,扬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县级泰州市从扬州市划出,组建地级泰州市,原县级泰州市改为海陵区。1997年8月,设立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12月,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