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94年7月,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县级),因驻地姜堰镇得名。2012年12月,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
相传北宋仁宗至徽宗年间,泰州富商姜仁惠,置田产若干,在州治东天目山附近。当时,东有海水、南有江水,北有淮水,常为患。姜仁惠、姜锷父子两次出钱出力,先后两次率领民众筑堰抗洪,最后迁堰(坝)至罗塘港,近运河口。上坝、下坝、大约即这个时候形成的。百姓们为了纪念姜仁惠,姜锷父子,不忘他们率领民众筑堰的功绩,逐将大堤命名为“姜堰”。姜堰因此得名。
【沿革】
姜堰市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秦代属东海郡,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海陵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海陵为吴陵。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升为泰州,取安泰之意。
宋初为泰州军事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为泰州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复称泰州。明、清沿用。
民国元年(1912年),裁府废州,泰州改称泰县。民国三年(1914年)5月,全省正式设立金陵、沪海、苏常、淮扬、徐海5道。泰县属淮扬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北伐军进入江苏省,取消各道,泰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省设立行政督察区,泰县为第八区驻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泰县改属江都行政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后,泰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期间,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泰县抗日民主政权于海安建立。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泰县人民政府驻姜堰镇西郊。1950年1月11日,泰州专区、扬州专区合并为苏北行政区泰州专区,泰县属泰州专区。1950年5月8日至10月7日,泰州市与泰县合并为泰县。1953年1月5日,泰州区专员公署迁驻扬州市,改称江苏省扬州专区,泰县复属扬州专区。1959年1月9日至1962年5月24日,泰州与泰县合并为泰州县,县政府均驻泰州。1962年1月复称泰县,县治姜堰镇。
1971年5月12日,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泰县属扬州地区。1983年2月28日,扬州市和扬州地区合并为扬州市,泰县属扬州市。1994年7月,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县级)。1996年8月12日,扬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县级泰州市从扬州市划出,组建地级泰州市。姜堰市隶属泰州市。2012年12月,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