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自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后,株洲之名沿用至今。
一说“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距数里,五代时株田已较著名。“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两岸为洲之“洲”。联缀而成地名。
另一说因此地古时多产槠木,且“槠”、“株”同音,故又名“槠洲”。宋代诗人范成大在《醴陵驿》一诗中就有“槠州何日到?鼓枻上沧浪”的句子。也就是说株洲应为“槠州”演变而来。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今株洲属楚之黔中郡。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巫中地区为黔中郡,株洲属之。汉高帝五年(前202年),建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领地。
三国吴建安十九年(214年),吴蜀划湘江而治。吴在湘江以东设建宁县,治株洲。三国时期吴孙亮太平二年(257年)建宁县城迁今株洲县淦田。晋时,建宁县城迁回株洲。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建宁,唐高祖李渊恢复,尔后李世民又废止,至此为湘潭县辖域。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株洲厅,湘潭县湘江以东地域全部划归其管辖,南至今株洲县渌口界、北含湘潭昭峡铺(与今长沙接界)、东至清代的醴陵县界。
民国元年(1912年),株洲厅建制被取消,属地再度纳入湘潭县管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设湘潭县株洲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湘潭县株洲镇和白关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辖株洲、藕灵二个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1951年5月,株洲从湘潭县划出成立专辖市。1955年2月22日,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1956年3月,株洲升格为省辖市。1965年4月又设立由市管辖的株洲县。1966年1月18日,复置郊区。1970年7月8日,城区设立3市辖区(县级)即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5月,为发挥工业城市的中心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属湘潭地区的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共辖城市四区(含市郊区)、五县。1985年8月15日,醴陵县改为设醴陵市(县级);1994年4月5日,酃县更名为炎陵县。1997年5月31日,株洲市撤销郊区建制,将市区划分为天元、芦淞、荷塘、石峰四个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