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初期元封五年(前106年)置茶陵县,因地处“茶山之阴”,而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龙氏“崩葬于茶乡之尾”而得名茶陵。
【沿革】
西汉初期元封五年(前106年)置茶陵县。隋开皇九年(589)并入湘潭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茶陵县,贞观九年(635)废,圣历元年(698)复置茶陵县;
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茶陵县地。北宋为衡州茶陵县。南宋绍兴九年(1139)升县为军,嘉定四年(1211年)划出康乐、霞阳(一作雲阳)、常平三乡设置酃县,仍属茶陵军;
元朝,茶陵属天临路醴陵州、攸州和湘潭州地,以及衡州路酃县。元世祖十九年(1282年)升茶陵县为州;明朝,茶陵属长沙府,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茶陵州为县,成化十八年(1482年)又升县为州。
民国二年(1913年)改茶陵州为县。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设道,攸县属湘江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攸县直接属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立“第五行政督察区”,辖衡阳县、常宁县、衡山县、耒阳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和酃县计8县,专署驻衡阳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调整行政督察区,原第五区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域及专署未变。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6月,专署迁驻茶陵县。抗战结束后移驻衡阳市。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5日茶陵解放,9月相继成立了县和区、乡人民政府,始属衡阳专区管辖,1952年8月划归湘潭专区。1959年5月,茶陵县和酃县并为一县,仍称茶陵县;1961年6月,又将酃县划归原置,属湘潭专区。1968年9月,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茶陵县属湘潭地区。1983年7月,茶陵县由湘潭地区划入株洲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