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八年(1919年)成立安源联保办事处,因有安源煤矿,故名。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立安源镇,1993年5月,城关区更名为安源区。安源区取自安源镇的名字。
【沿革】
今萍乡安源区,商周时期隶属扬州地。在春秋旧战国时期为楚地;三国早、中期,萍乡为吴国扬州豫章郡宜春地,末期的吴帝宝鼎二年(267)设立萍乡县,属安成郡,为豫章、庐陵、长沙三郡接壤地区,县治设在芦溪古冈,此为萍乡建县之始。
民国八年(1919年)成立安源联保办事处,为正式行政管理机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立安源镇,为江西省的早期建置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萍乡属袁州专区(1952年9月并入南昌专区)。1950年萍乡县设17个区,其中有安源区。1956年3月改设安源镇,1957年改设安源乡,1958年改设安源公社,同年并入萍乡镇。同年12月20日,南昌专区迁宜春县城,更名为宜春专区。1959年11月从萍乡镇分设安源公社,1960年9月30日,萍乡改县为市,属宜春专区;1961年复设安源镇。1962年全市设八区,其中城关区为现今安源区雏形;
1970年3月10日,萍乡升格为省辖市;1971年1月设四区,其中含城关区;1971年10月,安源镇并入安源煤矿,1972年9月恢复安源镇建置,属城关区。1979年1月萍乡设四个县级区城关区、上栗区、湘东区、芦溪区;
1983年改社为乡,撤除萍乡镇设立五街(凤凰街、八一街、后埠街、东大街、丹江街);1985年,城关区下属五街(凤凰街、八一街、后埠街、东大街、丹江街)四镇(青山镇、白源镇、高坑镇、安源镇)二乡(郊区乡、五陂下乡),后五陂下乡撤乡设镇;1993年5月,城关区更名为安源区。
[参看“萍乡市”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