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武功山和登岗山的两山溪水汇合,称芦水或芦溪,今称袁河,地名由此而来。
【沿革】
芦溪之地古为山溪汇总,芦茅丛生,鹭鹤栖息,洪水泛滥的荒洲。人民开沟引溪,垦洲辟田而定居。
三国东吴宝鼎二年(267年)将萍乡从宜春划出,设立萍乡县,县治芦溪古冈,以后一直为萍乡县治所在地。唐武德二年(619年)县治迁至今萍乡市城区。
解放前夕属萍乡县芦溪、泉岗、上埠、大安、新安、廷风、南溪等乡。解放初为芦溪、宣风、大安3个区。1956年3个区合并为芦溪区,1957年春撤区。1961年春恢复芦溪区建制,同年冬分为芦溪、大安两个区,1966年撤销两区。1971年将原芦溪、大安两区范围重建芦溪区,并将长丰、南坑两乡归其管辖。1980年,萍乡市设立城关区、上栗区、湘东区、芦溪区。
1997年11月13日,撤销萍乡市芦溪区,设立芦溪县。1990年2月17日,设立源南乡。1993年5月29日,撤销南坑乡,设立南坑镇。1995年12月12日,撤销银河乡,设立银河镇。2003年9月4日,撤销麻田乡,撤销华云乡。
[参看“萍乡市”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