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1年10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在汕头市郊龙湖建立汕头经济特区,简称“龙湖区”,因境内龙湖沟而得名。
龙湖沟
【沿革】
龙湖区地处榕江、韩江下游三角洲冲积平原的出海口,大部分地域近几百年来才露出海面。宋代,外砂、大衙、鸥汀一带已出现村落。明末清初,新津、珠池、龙湖一带形成陆地。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澄海置县之前,龙湖分属海阳、揭阳、潮阳管辖,澄海置县后,龙湖大部分为澄海县所辖,少部分(妈屿岛)为潮阳县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龙湖、珠池、新津、鸥汀等地域由汕头市郊区金砂区管辖。1984年11月,汕头经济特区扩大范围,其中的龙湖区片面积22.6平方公里,范围包括龙湖、广兴、辛厝寮、陈厝合、内充公、外充公等6个乡和妈屿村,以及金砂区、郊区和澄海县的部分土地。1991年11月,汕头经济特区再次扩大范围时,以特区龙湖片为基础,划入郊区的下蓬镇组建龙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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