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91年12月7日撤销揭阳县,设立揭阳市(地级),析原揭阳县城附近地设区榕城区。以揭阳县多榕树,定名榕城。
【沿革】
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遣任嚣、赵佗,攻取陆梁地,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并派兵戍守五岭。南海郡辖揭阳等六县。揭阳县因揭阳岭而得名。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 十月,斩吕嘉受,遂平南越。并按行政建制置揭阳县,属南海郡。十二月,揭阳县令史定(后为汉武帝赐姓揭,成为揭姓先祖)闻汉兵至,即降汉,被封为安道侯,仍任揭阳县令。
晋成帝咸和九年(331年),分南海郡立东官郡,揭阳属之。晋安帝义熙九年(413年)分东官郡,以原揭阳县地立为义安郡。辖五县:海阳(今揭阳县地属之)、潮阳、绥安、海宁、义招。以后几经复废,至宋绍兴十年(1140年),又设立揭阳县。
新中国成立后,揭阳县隶属广东省潮汕专署。1952年置粤东行署,揭阳县属粤东行署。1956年撤销粤东行署,设汕头专区,揭阳县属汕头专区。1970年汕头专区改为汕头地区,揭阳县属汕头地区。1983年9月揭阳县改隶汕头市。1991年12月7日撤销揭阳县,设立地级揭阳市。在原揭阳县区域上设立榕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