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高祖五年(前 202 年)改黔中郡置武陵郡,于武陵郡置酉阳县,当时酉阳在今湖南永顺县南猛洞河与酉水河交汇处之王村,因位于酉水北岸而得名。1983年11月11日成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沿革】
秦朝酉阳属黔中郡。汉高祖五年(公元前 202 年)改黔中郡置武陵郡,于武陵郡置酉阳县,当时酉阳在今湖南永顺县南猛洞河与酉水河交汇处之王村,因位于酉水北岸而得名。今县境属武陵郡酉阳县地的一部分。晋分属武陵郡及涪陵郡。唐属务州、思州地。
酉阳于五代时“没于蛮”,后为土家族的强宗大姓冉氏所据有,称酉阳寨。从宋朝,历经元、明,至清初,酉阳世为冉氏土司领地,直至“改地归流”。冉氏土司领地,辖今酉阳、秀山两县全境,黔江区近半,以及贵州省松桃自治县一部分。
元酉阳县为酉阳州治,后酉阳州升为酉阳宣慰司。明为酉阳宣抚司治。清雍正十三年(1735 年)“改土归流”,酉阳设直隶州,辖酉阳、秀山、黔江、彭水四县。酉阳直隶州直隶四川行省。
民国二年(1913年),酉阳直隶州改为酉阳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在酉阳设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公署,辖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及南川、涪陵、丰都、武隆等九县。
1949年11月设酉阳专区,辖酉、秀、黔三县。1952年9月,撤销酉阳专区,三县划归涪陵专区。1983年11月11日成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8年5月,划归黔江地区。2000年7月黔江撤地区建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划归重庆市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