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天宝元年(742年)石城县改名黔江县。因县境内有黔江,一名涪陵江,故名。1983年改为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0年6月25日,撤销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和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改设重庆市黔江区。
【沿革】
黔江地,商周属巴国。秦属巴郡。汉初,为涪陵县地。东汉建安六年(201年),析涪陵县置涪陵、永宁、丹兴、汉葭四县。西晋,涪陵郡下设涪陵、汉葭、汉夏、汉平等四县,丹兴废,其地入涪陵、汉夏二县。永嘉(306年),今酉、秀、黔、彭等地“没于蛮僚”。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涪陵少数民族首领归顺中原王朝,因而在彭水置奉州(建德三年改名黔州),今黔江区境为其属地。
隋开皇五年(585年)置石城县,兼置庸州,治所均设今县坝乡县坝村。大业三年(607年)废庸州,石城县隶属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年)石城县改属黔州,其县治移无慈城(今县坝老鹰关)。贞观四年(630年)迁今联合镇。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黔江,属黔安郡(黔州)。五代十国时期,黔江属黔州。“后唐长兴五年(935年),孟知祥据蜀,黔州地属之。”宋、元之际(960年—1368年),黔江“半没于夷”。
明洪武五年(1372年),省黔江入彭水县。洪武十年(1378年),置黔江守御千户所。洪武十四年,复置黔江县,千户所与县并立。黔江守御千户所隶四川都司所属的重庆卫。
清初,黔江县属重庆府。康熙元年(1662年),改黔江守御千户所为黔彭营,镇守黔江,彭水等县,兼辖酉阳、石耶、平茶、邑梅五土司。雍正四年(1726年),改黔江县为黔江厅。雍正十一年(1733年),黔江厅升为黔彭直隶厅,黔江县为厅治,领黔江、彭水二县。雍正十三年(1735年)酉阳土司“改土归流”后,置酉阳直隶州,废黔彭直隶厅,复置黔江县,属酉阳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黔江直属省。在四川“防区制”时期,黔江属刘湘防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川政统一后,黔江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即酉阳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川黔湘鄂边区绥清公署(辖五十六军)设于黔江县城,以控制恩施、酉阳、铜仁、永顺、涪陵、芷江等6个专区及其属县。
1949年11月12日,黔江解放。11月25日,成立黔江县人民政府,隶属川东行政专区。1950年1月23日,置酉阳专区,领酉阳、秀山、黔江3县。1952年9月,酉阳专区并入涪陵专区,黔江属涪陵专区。1983年11月,撤销黔江县,建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8年5月18日,设立黔江地区。1997年3月17日撤销原四川省黔江地区,成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2000年6月25日,撤销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和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重庆市黔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