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隋置彭水县,因彭水(即郁江)得名。“彭”为鼓声,黔江峡水澎湃之声似彭,故名。1983年11月14日,彭水县改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沿革】
彭水县境,商至春秋属巴;战国属楚黔中郡,秦仍属黔中郡。汉置涪陵县,三国置涪陵郡。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彭水县,治今郁山镇,属黔安郡。今郁江时称彭水,县以江得名。大业十年(614年)分彭水地置信安县。
唐武德二年(619年)改为信宁县(治今武隆县江口)。唐武德元年(618年),析彭水地置石城县(天宝元年改名黔江县)。次年,再析彭水地另置盈隆(治今龙洋乡)、洪社(治今酉阳县龚滩镇)、相永(今贵州境)、万资(今贵州境)4县,同属黔州。贞观四年(630年)彭水县移治今汉葭镇县坝一带。贞观二十年(646年),分盈隆县地置都濡县(治今贵州务川县濯水乡石桥子)。先天元年(712年),因避李隆基讳,改盈隆为盈川;天宝元年(742年)再改名洋水。
五代属黔州、武泰军节度管辖。宋嘉祜八年(1063年),省都濡、信宁、洋水、洪杜4县入彭水,隶黔州。绍定元年(1228年)属绍庆府,咸淳八年(1272年),治所移至乌江西岸壶头山麓。元仍隶绍庆府(路)。大夏,仍属绍庆路。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绍庆府,彭水县改属重庆府。次年,废黔江县入彭水。洪武十年(1377年),废武隆县入彭水,改隶涪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复置武隆县;次年复置黔江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在今汉葭镇乌江东岸修建县城,将治所从壶头山麓迁入。
清顺治二年(1645年),彭水县复隶重庆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隶黔彭军民厅。乾隆元年(1736年)改属酉阳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3年)彭水县属东川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改隶四川省长公署,第三年属四川省政府。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隶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6日,彭水县解放。1950年1月,彭水县属川东行署涪陵专区。1952年9月,彭水县属四川省涪陵专区;1968年6月彭水县属四川省涪陵地区。1983年11月14日,改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1987年起,改属黔江地区。1997年3月14日,重庆恢复为中央直辖市,同年6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改属重庆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