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2年析新化、邵阳二县地置新邵县,以二县首字得名。
【沿革】
1951年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析邵阳县北部74个乡、新化县南部33个乡,建立邵阳县人民政府新邵办事处。1952年2月16日,政务院批准撤销新邵办事处,设立新邵县,隶属邵阳专区。1968年2月,邵阳专区改称邵阳地区,新邵县属邵阳地区。1977年10月设立涟源地区,新邵县划属涟源地区。1983年新邵县改属邵阳市。
[参看“邵阳县”词条]
[参看“新化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