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97年11月7日,从罗湖区分出沙头角镇和梅沙、盐田两个行政街道,成立盐田区。因地处海边,昔日曾造田晒盐而得名。
【沿革】
1979年1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盐田区域属罗湖区。1980年6月,从坪山 中英街分出,成立沙头角管理区。8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盐田区域除三洲田等部分山地外,均划入经济特区范围。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置,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地区。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为罗湖区管辖。1982年9月,沙头角镇作为县级镇从罗湖区划出。
1983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1984年5月,沙头角区办事处改设为沙头角管理区,仍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沙头角管理区和罗湖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人民政府。1997年11月7日,从罗湖区分出沙头角镇和梅沙、盐田两个行政街道,成立盐田区,为深圳市辖6个行政区之一。1998年2月16日成立盐田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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