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3年9月设置县级南头区,1984年8月,在南头区析置蛇口区。1990年1月南头区与蛇口管理局合并为南山区,同年9月24日成立南山区政府,正式挂牌运作。因境内有风光秀丽的大、小南山和建村史已有700多年的南山村,且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时设立过南山乡,故名。
【沿革】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宝安正式设县,南山地域属宝安县。唐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治由南头移到涌(今东莞莞城),后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南山地域改属东莞县。
宋开宝五年(972年),东莞县并入增城县,南山地域属增城县。开宝六年(973年),恢复东莞县,南山地域属东莞县。
明万历元年(1573年),设置新安县,新安县治设于原宝安县治南头,南山地域属新安县。
清康熙五年(1666年),新安县被裁撤并入东莞县,南山地域属东莞县。康熙八年,新安县建置得以恢复,南山地域属新安县。
民国3年(1914年)1月,新安县更名为宝安县,南山地域属宝安县。
1979年1月,改宝安县为深圳市,南山地域属深圳市。1983年9月,南头区成立,为县级建制。1984年8月,在南头区析置蛇口区。1990年9月,南头区、蛇口区合并成立南山区,隶属深圳市。
[ 参看“深圳市”词条]
【附加】
南头区(现为南头街道),清戴肇辰《广州府志》最早记载“南头”一名:明“洪武中,分置东范守御千户,筑城在县南之七都海滨。乙名南头城”。因县治在南山之北,且城建于一冈头上,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