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以石潼关、砫蒲关二名首字而得名,县东有石砫山。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设石砫安抚司。明设石砫宣抚司,后升为石宣慰司。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土归流,置石砫厅。民国二年(1913年)废厅为县,改为石砫县。1959年6月改革繁体字和生僻字地名,改为石柱县。
【沿革】
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浦州(今万州区)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隶临州(今忠县),为石柱建县之始。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于南宾县水车坝设石砫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
明洪武八年(1375年)置石砫宣抚司,始设土司。十四年(1381)撤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其余县地归土司管辖,成为一个政区,隶重庆卫。天启元年(1621年)升为石砫宣慰司,隶夔州府(今奉节)。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归流,置石砫厅,直隶四川省。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石砫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1月19日石砫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属涪陵专区。1959年6月16日,改为石柱县。1983年11月13日,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5月18日,石柱县从涪陵地区划归黔江地区管辖。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随黔江地区成建制划归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