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原属三河县(今三河市)地。明朝永乐年间,皇家御马监、神机营先后在此建立养马场,驯养战马,以供军用,俗称“大场”。清康熙五年,该地区被镶黄旗开辟为贝勒牧场,并正式命名为“大场”。最早来这里居住的是孙姓和王姓家族,沿用“大场”之名。明嘉靖年间,海姓先祖海南悉从沧州迁居“大场”,因海南悉在朝为官,随之而来的人逐渐增多,形成了以海姓家族为主的小村落,以大场为村名。人们为了区分附近收麦用的“打场”,村名逐步演化为“大厂”。
1952年9月15日,三河县设大厂回族自治区,1955年3月3日,大厂回族自治区从三河县析出,设立大厂回族自治县。1958年12月20日,大厂回族自治县撤销,并入蓟县,改称蓟县大厂回族自治区公社。1962年6月1日,恢复大厂回族自治县。
【沿革】
今大厂县域原属三河县(今三河市)地。
[古代沿革部分,请参看"廊坊市三河市"词条]
民国元年(1912年),三河县仍属顺天府。民国三年(1914年)10月,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三河县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8日,国民党中央政府迁都南京,将京兆地方和直隶省合并改为河北省,三河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9月设立滦榆、蓟密两行政督察区,三河、怀柔等10县属蓟密区(驻蓟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县(原通州)成立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独立自治,辖三河、唐山等22县2市。同年12月,国民政府的滦榆、蓟密两行政督察区裁撤。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1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被日本当局并入以王克敏为首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间,日本侵略军在三河建有伪县政府,隶属河北省冀东道。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6日,冀东抗日武装起义爆发后,为适应抗日战争需要,中国共产党逐步建立起联合县的人民政权。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建立蓟(县)宝(坻)三(河)联合县,隶属于晋察冀边区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亦称冀东十三专署)。今大厂县域大部属蓟(县)宝(坻)三(河)联合县四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今大厂县域属冀热辽行署第一专署的平(谷)三(河)蓟联合县十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年9月,属三通(县)香(河)联合县二区。
民国三十四年(8月15日)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三河县伪政权随之瓦解。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各联合县撤销,三河县属冀东区行署第十四专署。今大厂县域大部属三河县二区,9月,改为二、三区。同年9月5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三河县,其政区属河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驻通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7日,华北四纵十旅和四旅十二团解放三河县城。12月中旬,三河县全境获得解放。
1950年6月,今大厂县域为三河县第二、四区。1952年9月15日,在三河、香河两县回族聚居的大厂一带建立大厂回族自治区。11月,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1955年3月3日,建立大厂回族自治县。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通县专区,将原属的平谷、蓟县、三河、香河4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划归唐山专区。12月20日,撤销大厂回族自治县,其行政区域划归天津市的蓟县,称蓟县大厂回族自治区人民公社。
1961年5月23日,复设天津专区,天津市所辖蓟县(含大厂)、宝坻等县划归天津专区。6月,蓟县将大厂回族自治区人民公社改改名为大厂回族自治区。1962年6月1日,大厂回族自治区从蓟县析出,恢复大厂回族自治县建制,仍属天津专区。
1967年9月15日,大厂回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1月28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天津专区政府机构,大厂县革委会隶属天津地区革委会。1969年3月25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由天津市迁至安次县廊坊镇,1974年1月1日,天津地区正式更名为廊坊地区,大厂县革委会隶属廊坊地区革委会。1978年8月10日,撤销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廊坊地区行政公署。期间,大厂回族自治县一直随属。1988年9月13日,撤销廊坊地区和县级廊坊市,设立地级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属廊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