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尧时东夷族部落酋长许由,率众牧耕于此,故名“许”。周代称许国,秦置许县。魏黄初二年(221年),魏文帝曹丕废汉立魏以后,因“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县,为魏五都(长安、洛阳、谯、邺、许昌)之一。1986年5月9日,撤销县级许昌市,设立魏都区。
【沿革】
[参看“许昌市”词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15日,许昌解放,原许昌县划为许昌县、市两部分,市辖城关,县辖农村。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22日,豫西区二、五地委和豫皖苏五地委所辖部分县合并,成立许昌专区。
1960年8月15日,撤销许昌县,并入县级许昌市。1961年10月5日,恢复许昌县建置。1986年1月18日,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升为省辖市。5月9日,以原县级许昌市,设立魏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