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临淄原名营丘,本为姜子牙藩卫王室,以防莱夷之地,因丘上筑营,城内有丘,故曰“营丘”。周厉王二十年(前859年),七世献公率营丘人杀其兄胡公,自立为齐君,迁都营丘,因东临淄河(淄河又称淄水或淄江,“淄”也作“菑”),齐献公将营丘更名为临淄。
【沿革】
临淄历史悠久,太古太昊伏羲氏兴起在齐地。这里又是五帝之一的颛顼高阳氏的故墟。古帝少昊之世,以鸟为图腾的爽鸠氏族部落聚居在这里。虞舜时期至夏代,有季氏族部落居住在这里。殷商时期,有姜姓逄伯陵氏居住在这里。殷商末年,有蒲姑氏居住在这里。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推翻商朝,建立周朝。武王二年封太公姜尚于齐地。建立周代齐国,都治营丘。传至六世胡公静,为避东方莱夷侵扰,被迫迁都薄姑(今博兴县境内)。周厉王二十年(前859年),七世献公率营丘人杀其兄胡公,自立,迁都营丘。因临淄水,故更名临淄。
姜氏自太公始,经西周、春秋时期,传位31代,治齐达六七百年之久,史称姜齐。康公十九年(前386年),大夫田和迁康公于东海,篡权自立,仍都临淄。改酅(xi)邑为安平,改棘邑为画。历经8代君主,治齐达160余年,史称田齐。周赧王三十一年(前284年),燕将乐毅陷齐70余城,唯莒、即墨两城未下,临淄归燕属5年。赧王三十五年(前279年),田单复齐,立襄王法章,返都临淄。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推行郡县制,始置临淄县,属齐郡,治临淄。秦楚争战之际,田氏宗人儋、假、市、都、荣、广、横7人相继统治临淄。楚汉交兵,韩信破齐,斩田广,踞临淄。刘邦封韩信为齐王。
西汉沿用秦制,仍置临淄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再建诸侯王国,封子肥为齐王,衍嗣历哀王、文王、孝王、懿王、厉王等,先后皆治临淄。公元9年(新朝元年),王莽篡汉建国,以境内多齐王陵墓,改称齐陵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刘秀灭王莽,复称临淄,再为汉齐国都。三国时,临淄县属魏,隶于齐郡,青州刺史、齐郡太守仍以临淄为治所。
晋时,临淄县属青州齐国。临淄为齐王都,青州刺史亦治于此。永嘉五年(311年),广县(今青州市地 )并入临淄县,青州治所移广固城。齐郡太守仍治临淄。 东晋十六国时,东晋永昌二年(323年),后赵破青州,临淄并入后赵;前燕元玺五年(356年),前燕克广固,临淄归前燕;前秦建元六年(370年),前秦灭前燕;前秦太初九年(394年),后秦代前秦;晋灭后秦,改青州为幽州,设刺史镇广固城。后燕夺取广固建都,临淄为广固首邑,设都尹。
南北朝时,宋武帝克青州,占齐地,设青州郡和广川郡,临淄县先后属刘宋、萧齐、北魏、北齐。刘宋永初元年(420年),临淄县南境析立广川县,属广川郡;北境析立重合县,属渤海郡;西北境析立高阳县,属高阳郡。上述三郡皆属冀州统辖。其间,临淄县徙治东阳城(今青州市北关),青州刺史同治于此,而临淄故城仍为郡治。南齐天保七年(556年),临淄县与诸郡县俱废,唯存高阳县,属齐郡,仍治临淄城。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撤高阳县,复立临淄县,并在其西北境立溡水县,二县均属青州。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溡水县并入临淄县,县治所移于高阳废城,属北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溡水、安平二县,属青州。武德八年(625年),安平、溡水俱废,临淄遂为北海郡属邑,后改隶平卢道。五代十国,仍沿用唐制。
北宋时,临淄县属青州,金时属益都府。金以前治所均在临淄。元朝,至元三年(1266年),临淄县并入益都县。至元十五年(1278年),复置临淄县,仍属益都路。元末,临淄故城圮废,达鲁花赤李仲明于故城南隅,另建新城。嗣后,临淄县署皆设于新城。明清两代,临淄县均属青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临淄县属胶东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置淄清道,临淄县属淄清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撤道制,临淄县直属于山东省政府。自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起,山东省国民政府将全省划为12个行政督察区(后增至为17个),临淄县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直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山东国民政府垮台。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日军占领临淄县城。伪山东省公署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和济南、烟台两市,临淄县属鲁南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临淄县属青州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县政府撤离。临淄属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清河行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建立长(山)、桓(台)、临(淄)、益(都)四边县,原临淄县西部村庄划归该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0月,建立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边县,原临淄县二区及三区的淄河以东各村划归该县。同时将广饶县三区划归临淄县管辖。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益寿临广四边县撤销,其所辖的临淄地区复归临淄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益寿临广四边县第二次建立,临淄二区及三区的淄河东各村又归四边县。同时将二区划为东二区和西二区。同年7月,将博兴县五区划归临淄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益寿临广四边县撤销,所属临淄地区重归临淄县。原广饶县三区、博兴县五区仍归原属。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清河行政区与冀鲁边区合并,称渤海行政区。当时临淄属渤海行政区五专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属渤海行政区三专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临淄县属渤海行政区清河专区。
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临淄县划归淄博专区。 1953年7月,淄博专区改为淄博工矿特区,临淄划归昌潍专区。 1958年10月至1961年10月,临淄并入益都县,仍属昌潍专区。1961年10月10日从益都县划出,重新设立临淄县,仍属昌潍专区。 1967年3月13日,建立了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昌潍专区。1969年12月16日,昌潍地区的临淄划归淄博市,改称为临淄区。1970年1月1日,临淄区正式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