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长山岛行政区。1956年5月25日,设立长岛县,县名因长山岛而得名。长山岛(也称长岛)因该岛南北偏长,故名。
【沿革】
今长岛古为莱夷之地,秦朝属黄县。唐贞观二十年(646年)于乌湖岛(今隍城岛)设乌湖戍,置乌湖镇,于大谢岛(今南、北长山岛)设大谢戍,为长岛建置之始。唐神龙三年(707年)蓬莱建县后,长岛隶属蓬莱县。
宋称京东东路登州东牟郡蓬莱县沙门寨。初设沙门、砣矶二寨,后将砣矶寨并入沙门寨。元属般阳路登州蓬莱县,设沙门岛巡检司。区划为二社,沙门社:辖今南长山岛、北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牵牛社;辖今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
明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蓬莱县。仍设沙门、牵牛二社。明洪武年间岛民外迁。至清朝道光年间始重新划定建制,设十三社。光绪年间,蓬莱县衙分别在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北隍城岛设永绥局,以维护海上运输和岛内秩序。
民国二年(1913年)长岛成立地方自治会,负责境内行政管理,隶属蓬莱县,由蓬莱派警察维持地方治安,这是长岛首次实行自治。民国十七年(1928年),奉糸东北海军进驻长岛,成立长山八岛民政局。区划为13社,辖51个村庄。民国十八年(1929年)冬,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长山八岛自蓬莱县划出,设置长山八岛行政区,设行政委员一人,秉承海军和省府命令行事。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长山八岛行政区改为长山八岛特区,设长山八岛特区公署,仍由省直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决定撤销长山八岛特区行政专员公署,改设长山八岛公安分局,归蓬莱管辖。同年6月,山东省政务会议决定仍设长山八岛特区, 直属省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月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长山八岛特区划归第七行政督察区管辖。同年7 月芦沟桥事变发生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特区政府为避敌迁至蓬莱阁办公。当时的专员张梅亭经多次请求调到龙口,带走了大多员警和枪枝。此后长山八岛专员公署又几经易人,力量日益单薄,已名存实亡。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长岛行政专员公署解散。5月,日伪开始统治长岛。9月成立长山八岛专员办事处,设于庙岛,隶属烟台市。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撤销长山八岛专员办事处,设伪长山岛区, 隶属蓬莱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7月,长岛第一次解放, 中共北海地委在蓬莱组建长山岛军政办事处,随后进岛。9月组建长山岛特区,隶属北海地委(驻黄县)。下设庙岛、砣矶、钦岛三区。11月增设玉石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 月又增设黑山区和隍城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国民党进占长岛,设长山八岛区署,隶属蓬莱县。下设4乡:长岛乡、连岛乡、蓬岛乡、砣矶乡。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区划改为7乡1独立保。同年4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改长山八岛区署为长山八岛设治局。7 月又改为东莱群岛设治局。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2日,长岛第二次解放, 恢复长山岛特区建制,仍隶属北海专区。下辖6个乡:玉石乡、庙岛乡、黑山乡、 砣矶乡、钦岛乡、隍城乡。
1950年5月,长山岛特区政府改为长山岛特区办事处。11月,经内务部批准又恢复长山岛特区政府,为县级,隶属莱阳专区。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长山岛特区,成立长岛县,同时撤销北海专区,设置莱阳专区,长岛县隶属莱阳专区。1958年11月,长岛县与蓬莱、黄县合并,称蓬莱县长岛公社,隶属烟台专区。1963年10月恢复长岛县,隶属烟台专区。
1967年2月27日,烟台专区改为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10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烟台地区行政公署,长岛县属烟台地区。1983年11月15日,撤销烟台地区,改设地级烟台市,长岛县隶属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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