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2004年1月10日,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郊区更名为淮上区。“淮上”系沿用历史上淮河之滨的地域名称。
以“淮上”这种含义用于作为地名,早见于春秋时期。《左传·襄公三年》载:“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据杨伯峻注释所指,就是今淮水以北的凤台县境。不过,历史上的许多诗文,常以“淮上”泛指淮河之滨地区。例如,唐王维《送从弟蕃游淮南》诗;“江城下枫叶,淮上闻秋砧。”南唐李中《下蔡旅怀》诗:“月生淮上云初散,家在江南梦去迷。”宋梅尧臣《次韵和长吉上人淮甸遇》:“淮上一相遇,忆在京都时”等许多诗句。
【沿革】
清朝时期,凤阳县主簿由溪河集移治今小蚌埠镇,清同治二年(1863年),凤阳府在小蚌埠正街原凤阳县主簿街署立“三县司”一所,直属凤阳府管辖,专管蚌埠一方行政治安之事。
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政府将“三县司”废,小蚌埠镇由凤阳县划属灵壁县,一直到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蚌埠脱离凤阳县设为市,小蚌埠又划属蚌埠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初设小蚌埠区。
1956年小蚌埠区改名郊区。2004年1月10日,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郊区更名为淮上区。
[参看“凤阳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