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清初,清廷因受明代防倭政策的影响,再次颁“迁海令”。不久,地方官吏们就认识到地“舟山是宁郡藩芳,亟宜展复。”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展海令”出于对倭患的心有余悸,为更好地守住这方曾动荡不安的“皇土”,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康熙皇帝以“山(指今舟山岛)名为舟,则动而不静”,取海波永定之义,诏改“舟山”为“定海山”,并题“定海山”额。次年,建定海县,改原定海县为镇海县。从此,群岛名称开始与政区名称分离。1987年3月14日,定海县改称定海区(县级)。
【沿革】
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三年 (909年)5月,吴越王钱镠筑城于望海镇,寻改静海镇,并以镇隶属明州。8月 钱镠因渔盐之利,奏请设置望海县。不久,改为定海县(今舟山市定海区)。
南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光宗禅位于太子赵扩。赵扩为太子时曾兼明州观察使,即位后升明州为庆元府,定海县隶之。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9年)改庆元府为庆元路,定海县隶之。
吴王朱元璋“吴”元年(1293年,即元顺帝至正廿七年)11月,改庆元府为明州,定海县隶之。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称明州府,定海县隶之。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为避国号讳,朱元璋取采纳鄞县读书人单仲友的建议,取“海定则波宁”之义,将明州改称宁波府,定海县隶之。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展海令”出于对倭患的心有余悸,为更好地守住这方曾动荡不安的“皇土”,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康熙皇帝以“山(指今舟山岛)名为舟,则动而不静”,取海波永定之义,诏改“舟山”为“定海山”,并题“定海山”额。次年,建定海县,并改原定海县为镇海县。
民国元年九月(1912年11月)定海光复。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国民党当局裁撤定海县建制。同年,定海县人民政府在宁波庄桥宣告成立。
1950年5月17日,定海解放,废翁洲县,并入定海县,属宁波志区管辖。1953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报请政务院成立定海县,为宁波浙江第二行政专署管辖区。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普陀、岱山3县。同年,成立舟山专员公署,领导定海、普陀、岱山及江苏省划入本省的嵊泗县4县。
1958年撤销定海、普陀、岱山3县,合并成立舟山县。1962年4月撤销舟山县,恢复定海、普陀、岱山3县,另设大衢县。5月,恢复舟山专员公署。1967年3月,改舟山专区为舟山地区。1987年1月,撤销舟山地区,成立舟山市(地级市)。3月14日,定海县改称定海区(县级),隶属舟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