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景德镇,东晋设镇,始称“昌南”,后易名“新平”、“浮梁”。北宋景德年间,由于烧制的精美御瓷获真宗赵恒赞赏,瓷器上底款书“景德年制”,于是“天下咸称景德镇”,景德镇由此得名。1949年4月从浮梁县分出复置景德镇市。
【沿革】
春秋时属楚。秦属九江郡番县。汉属豫章郡鄱阳县。三国时为吴地。东晋设镇,始称"昌南";咸和五年(330年)改新平镇,属鄱阳县。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名“浮梁”。宋景德元年(1004年)以宋真宗年号改称景德镇,属浮梁县。
民国五年(1916年)为浮梁县治。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景德镇市,直属省。民国十八年(1929年)撤市仍属浮梁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为江西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4月从浮梁县分出复置景德镇市,属赣东北行政区;6月称景德市,属乐平专区;9月复名景德镇市,属浮梁专区。1952年属上饶专区。1953年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1958年上饶专区浮梁县来属。1960年浮梁县并入景德镇市,成为市郊区。
1979年景德镇市设昌江、珠山2区。1980年增设鹅湖、蛟潭2区。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原波阳县的鲇鱼山乡和荷塘垦殖场同时划属景德镇市昌江区。1988年10月撤销景德镇市鹅湖、蛟潭2区,复置浮梁县。1992年9月乐平县改市(县级)。
[ 参看“浮梁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