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元年(1912年)设道坞县,次年改道孚县。因其地从山上俯视县城其形如马,藏语称之为道孚,意为马驹,因以为县名。
【沿革】
隋为附国地。唐属吐蕃。元、明属长河鱼通宁远宣慰司(简称明正土司)。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册封境内十土百户。雍正七年(1729年),境内由明正、丹东、麻书、孔撒四土司分治。 宣统三年(1911年),置道坞设治局。
民国元年(1912年),置道坞县,翌年更名道孚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民国十四年(1925年)属西康特别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西康宣慰使公署驻道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红军长征经道孚,成立道孚县博巴政府、泰宁区博巴政府及格西葛卡、麻孜、孔色、明正、亚卓、扎拖、仲尼等乡的博巴政府。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西康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50年,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5年撤销西康省划入四川省,改设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78年撤销乾宁县,所辖协德、扎坝2区划归道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