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分广元县东建立旺苍设治局,因行政中心所处地的位于宋江河与黄洋水河道中间,中间地势平坦,两岸高山壁立,四望皆苍松翠柏,称为望苍坝,取地名望苍,后易名地旺苍,因昔时文人以望苍四时,有兴旺之气,故名旺苍。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建旺苍县,
【沿革】
西周时,今旺苍东属巴、西属蜀。春秋时为蜀国苴侯领地。秦惠文王九年(前316年),秦灭蜀、巴后,以苴侯国地置葭萌县,旺苍境隶属葭萌县,秦昭襄王二十二年(前285年),秦杀蜀侯绾,国除,置蜀郡,葭萌隶蜀郡;
至西汉,属益州广汉郡葭萌县,王莽新朝曾改益州为庸部,改广汉郡为就都,旺苍属庸部就都葭萌县,更始二年(24年)公孙述据蜀,改就都名子同,旺苍属子同葭萌县;东汉,隶益州广汉郡葭萌县,蜀汉属梓潼郡汉寿县;西晋属梁州梓潼郡晋寿县,东晋隶晋寿郡晋寿县。
南朝宋武帝永初元至三年(420年—422年),置宋熙郡并兴乐(今嘉川镇嘉川坝)、嘉昌(今国华镇国华场)二县,郡治兴乐县,隶梁州。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后,置平周县(今东河镇冯家坝),隶梁州北马西郡(治今阆中市)。平周县除隶北巴西郡外,并为白水郡(郡亦属梁州、治新巴县、即今江油市雁门坝场)属县,是为两属县。
南朝齐,宋熙郡、兴乐县、嘉昌县及平周县仍置,郡县隶属与治地无变。南朝梁,宋熙郡隶黎州、仍领兴乐、嘉昌二县。天监四年(505年)至天监七年(508年),北朝元魏占据宋熙郡及其属县。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508年),改梁黎州为西益州,同年,梁收复宋熙郡。天监八年(509年),平周县废。普通六年(525)置木门郡,隶属巴州,领新置伏疆县(今木门镇木门场)、池川县(今普济镇大池坝),梁元帝承圣元年(552年),宋熙、木门二郡及其属县为武陵王萧纪割据。 西魏废帝二年(553)废嘉昌县。宋熙郡仍置,隶利州,领兴乐一县。恭帝元年(554年),改兴乐县为嘉川县,恭帝二年分西晋寿郡置东洛郡,隶利州,分晋寿县置义城县,隶东洛郡,郡县同 治今东河镇冯家坝。
北周(557年—581年)废东洛郡,在今县境置元寿县,隶宋熙 郡,旋省。 隋初,罢郡置州。文帝开皇三年(583)废宋熙郡,木门郡及池川县。开皇七年改伏疆县为清化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罢州复郡,改利州为义城郡(治今广元市中区嘉陵办事处),义城县、嘉川县属义城郡,县治同前,改巴州为清化郡,清化县属清化郡。恭帝义宁二年(618年),改义城县为义清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于清化县木门故地置静州,次年改狄平名地平,静州移治地平县,隶利州都督府,领清化、地平、大牟三县。贞观二年(628年)又割利州嘉川县属静州,贞观十七年(643年)州废。清化县改属巴州;武德元年析清化县置大牟县,治今南江县正直坝,静州废后隶巴州;地平县,武德元年分清化县置狄平县,治今普济镇大营坝,静州废后隶集州,代宗永泰元年(765年)再改名通平县,敬宗宝历元年省入大牟县,文宗后又复置,隶属与治地仍前;嘉川县,仍治今嘉川镇嘉川坝,静州废后又还隶利州,代宗永泰元年改属集州。武德七年(624年),置南平州,治义清县,隶利州都督府,领义清等三县,贞观二年南平州废,义清县还隶利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义清县名胤山县,治今东河镇冯家坝。
五代,唐天佑四年(907年),王建建蜀国(史称前蜀)至北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今旺苍辖区先后属前蜀,后唐、后蜀管辖。嘉川、胤山两县仍置,治地无变,两县前蜀隶昭武军,后唐隶益州,后蜀隶利州。通平县仍置,治今普济镇大营坝,隶集州。清化县治今木门场,隶巴州。
两宋时期,嘉川县仍置,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由集州改隶利州益川郡。通平县,宋初仍置,隶集州,太祖乾德五年(967年),省入嘉川县。太祖乾德三年(965)改胤山县为平蜀县,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省入嘉川县。清化县,宋初仍置,太祖乾德五年省盘道县(治今南江县八庙乡)入清化县,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巴州改隶集州,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集州废,省入化成县(治今巴州区)设清化镇,镇直隶于县。
元代初,嘉川县仍置,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省嘉川县入绵谷县(治今广元市中区嘉陵办事处),隶广元路。
明洪武四年(1371)设广元府,复置嘉川县,治地仍前,洪武九年(1776年)府降为州,洪武二十二年(1390年)州降为县,嘉川县省入广元县。
清顺治元年(1644年)张献忠攻占四川地区,建立农民政权,国号大西,旺苍属大西广元县。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攻克广元,旺苍属清广元县,雍正八年(1730年),在百丈关设巡检司,分理广元县东部各堡社会治安等事。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分广元县东建立旺苍设治局,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建旺苍县。因行政中心所处地的位于宋江河与黄洋水河道中间,中间地势平坦,两岸高山壁立,四望皆苍松翠柏,称为望苍坝,取地名望苍。又有说昔时作战军队以越过这里不久就可到达汉昌县(苍溪县),故称望昌(望苍),后易名地旺苍。
1950年1月12日,旺苍解放。1953年3月10日,中共广元地委撤销,旺苍县委改属中共绵阳地委领导。1954年4月,第四区(正源)并入第九区(英萃),合并区称第四区,区治设英萃。第九区改为第八区。1981年1月3日,绵阳地区行署同意将旺苍县城更名为旺苍县洪江镇,为县直属区级镇。1985年2月设立地级广元市,旺苍县隶属广元市。1991年冬撤区建镇时又更名为旺苍县东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