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始析雒县部分地区置德阳县。以东汉所置德阳亭为名,魏景元四年,邓艾从阴平由斜径经汉德阳亭趋涪,出剑阁西百里,即此。
另据《华阳国志》:“有剑阁道三十里,至险,县名盖取在德不在险之义。”
另一说因在德水之阳为名。注:德水是秦时黄河的别称。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名黄河曰德水。
【沿革】
今德阳地区为古蜀国地,公元前21世纪后的夏商时期,今广汉三星堆为古蜀国重要都邑。后因洪灾和兵燹被毁于商末周初。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即秦惠文王更元九年,秦灭巴蜀二国建巴蜀二郡,今德阳地区属蜀郡。
昭襄王三十一年至秦昭襄王五十六年(前276年—251年),李冰任蜀郡太守,治水雒、绵(地名,今德阳石亭江、绵远河一带)。西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广汉郡,辖13县。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十三州刺史,此为益州,刺史治雒。三国时期归蜀国管辖。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蜀郡为益州。次年,分雒县置什邡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始析雒县(今广汉市)部分地区置德阳县,属益州。武后垂拱二年,析益州置汉州,德阳县属汉州。五代王孟据蜀,仍唐制。宋德阳隶汉州德阳县军事。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复置汉州,领什邡、德阳、绵竹3县,撤销雒县建制,由汉州直辖原雒县地区,以原雒县为州治。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升县为德州。至元十三年(1276),复改为县,属成都路。至元十八年(1281年),属汉州。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明玉珍在蜀称帝,建立大夏国,复置雒县。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灭大夏国。同年,省雒县入汉州,仍领三县。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年),省德阳县入汉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
明末,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建置沿旧。
清初,仍如明制。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降汉州为散州(单州),不再辖县,德阳县隶属成都府,雍正五年(1726年),升绵州为直隶州,德阳县属之。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德阳县属川西道(次年改为西川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月,国民政府在全川划置18个行政督察区,德阳县属于第十三行政督察区(绵阳督察区)。
1950年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德阳县属川西行署区绵阳专区。1952年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川东、川南、川西人民、川北行署区,德阳县属绵阳专区。1959年撤销罗江县,其绝大部分乡镇并入德阳,其余并入绵阳县、安县。
1983年,设立地级德阳市,以德阳县部分区域为德阳市的行政区域,将绵阳地区的德阳、中江、绵竹3县和原温江地区广汉、什邡2县划归德阳市管辖。1988年,撤销广汉县,设立广汉市,仍由德阳市代管。1996年8月3日,撤销德阳市市中区,设立旌阳区和罗江县。1996年10月,撤销绵竹县、什邡县,设立绵竹市、什邡市,仍由德阳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