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置武阳县,因县居皂里江(今名金马河,为岷江正流)津之所,位金马河、同羊马河、西河(文井江)、南河、杨柳江五水交会之五津渡口,即在今县东五津镇(俗称旧县)。初名新津渡,亦称新津市。北周闵帝元年(557年)置新津县,因东汉建安年间废古玉津,开设新渡而得名,隋始迁今城。
【沿革】
新津县古为蜀国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秋,秦灭蜀。“周赧王元年(前314),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置巴郡,以张若为蜀国守。”新津为秦国领地。“(周赧王)三十年(前285年),(秦昭襄王)疑蜀侯绾反,王复诛之,改蜀为郡”,新津属蜀郡。秦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蜀郡是其一,新津仍属蜀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西南夷,分巴、蜀,置犍为郡”。新津地属犍为郡。“元鼎二年(前115年),置武阳县,属犍为郡”,新津地属武阳县。元封五年(前106),改梁州曰益州,蜀郡隶属益州。太初四年(前101年),益州刺史任安城武阳”,县城在今彭山江口附近。“孝昭始元元年(前86年),郡治移僰道”。孝昭始元三年(前84),以“南夷数叛”,郡治移至武阳。新津属武阳未变。
东汉建安二十一年(216年),犍为郡守李严“乃凿天社山,循江通车道”,开辟了沟通成都平原与眉嘉平原的新渡口,代替了汉安桥的旧渡口,故皂里江、文井江、布濮水(即蒲水,今南河)三渡合称新津。东汉、三国、晋、刘宋,近五百年间,犍为郡在缩小,郡治在武阳县未变,新津属武阳,隶益州。
南北朝时,萧齐高帝时(479年—482年),犍为郡治复移僰道,新津仍是武阳县地。萧梁武帝大同十年(544年),改犍为郡(南部)为戎州,改武阳县为犍为县,并在当时的犍为郡北部置江州,领犍为一县。新津为犍为县地,属江州,隶于益州。后西魏乘梁乱,奄有蜀土,于江原郡侨置犍为郡及僰道县,改犍为县为隆山县(其时西魏势力虽已伸至四川,但只占有蜀郡及犍为郡部分,为示领土广袤。故于江原郡境侨置犍为郡及僰道县)。新津在隆山县境,仍属江州。
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年),析隆山县北部置新津县。县亦因“新渡口”而名“新津县”。县治六门水(今邓公场附近)。犍为郡治(侨置)亦迁泊于此。犍为郡原只领僰道一县,此时领新津、僰道两县,隶益州总管府。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悉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犍为郡废,蜀郡改为益州,治成都。新津和僰道两县改属益州。大业三年(607年),又废置诸州,改州为郡。益州复蜀郡。废僰道县入新津。新津隶蜀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分天下为十道,道下置州、县。四川西部为剑南道,改蜀郡为益州。新津属益州,隶剑南道。唐垂拱二年(686年),分益州,置蜀、彭、汉三州。新津属蜀州,隶剑南道。县治由皂里江东岸坝上移至南河北岸即今武阳镇。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州为郡,蜀州曰唐安郡。新津属唐安郡。至德二年(757),分剑南道为东、西川节度,改唐安郡为蜀州,新津属蜀州,隶西川节度。
五代时,前蜀一切率循唐制,后蜀继之,无所更变。新津仍属蜀州,隶西川节度。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改道为路,新津属蜀州,隶西川路。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四川分为益、利、梓、夔四路。新津属蜀州,隶益州路。徽宗重和元年(1118年),又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新津属蜀州,隶成都府路。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升蜀州为崇庆府,属成都府路。新津属崇庆府,隶成都府路。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分省四川,始改宋成都府路为成都路。新津属崇庆府,隶成都路。至元二十年(1283年),降崇庆府为崇庆州,新津属崇庆州,隶成都路。至元二十三年(1286),特置四川行中书省,新津隶属未变。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仍置四川等行中书省,废路存府以统州、县。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新津县属崇庆州,隶成都府,统于四川布政使司。
清初,仍置四川布政使司,下设府、州、县三级,州或县有直隶于府或省的。新津直隶于成都府。康熙六年(1667年),以双流土旷人稀,并入新津。雍正八年(1730年),复置双流县,新津地如故。嘉庆七年(1802年),于四川省布政使司下设五道,分统府、州(厅)、县。新津仍直属成都府而隶于龙绵龙茂道,至清末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名川西道。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清道制,置府、州(厅)以统县,隶于省。新津属成都府而隶于四川省。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厅)设置。复置道,分四川为川西等七道。 民国三年(1914年),更川西等七道为西川等五道,以道领县。新津均属西川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复废道,实行省县制。新津属第一行政督察区(即温江专区)督察,隶于四川省。
1949年12月25日,新津解放。这时,四川分川西、川东、川南、川北四个行政区公署(简称“行署”),原专区未变,分隶四个行署。新津县仍属温江专区,1950年5月改属眉山专区,均隶川西行署。1953年初,复置四川省,撤销四个行署,省下仍设专区。1953年3月眉山专区被撤销,从3月10日起,新津改属温江专区。1960年7月1日,撤销新津县建制,并入大邑县。1962年10月20日,恢复新津县建制。1983年7月,实行市管县,撤销温江专区建制,新津县属成都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