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正德七年(1512年)设紫阳堡,同年升置紫阳县。相传县治南有宋代紫阳真人(张平叔)修道处紫阳洞和汉江岸的紫阳滩,故县以为名。据《郡县释名》载:“正德壬申立紫阳堡,癸酉升县,县南紫阳滩旁有三洞,乃紫阳真人所居,县名本此。”
【沿革】
今紫阳县地,据传为古梁州之域,商代属庸国,春秋属巴,战国后期属楚之汉中郡。战国末期,秦灭巴、楚,汉水流域俱归于秦。秦汉之际,紫阳地属益州汉中郡西城县;曹魏时属荆州西城郡西城县;魏文帝改西城为魏兴。
西晋泰始三年(267年),分益州立梁州,魏兴郡改属梁州。东晋永和三年(347年)桓温伐蜀,为了安置巴山一带流民,晋廷增设晋昌、安康等郡县。宁都县治在今紫阳境内白马石,即郦道元《水经注》所记宁都县治松溪口。
南北朝时,晋昌、安康等郡先属南,后归北。刘宋时(约420年),宁都县划归安康郡辖;并分宁都县南、西城县西设广城县,隶于魏兴郡。县治在王谷(今任河)谷道中,疑为今八庙。梁天监初,梁州西部被魏占领,梁武帝将梁州迁设西城。魏分安康郡设魏明郡,辖汉阳、宁都2县,属新设立的东梁州。西魏大统元年、梁大同元年(535年),梁夺回东梁州。西魏废帝元年、梁天正元年(552),西魏大举伐梁,占领汉水上游之地,寻改东梁州为直州,撤销广城、汉阳2县,并入宁都。北周时。沿袭西魏建置,在宁都县治增设安康郡,仍属直州。
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安康郡;大业三年(607年)撤销直州,同时改宁都为安康,改属金州总管府西城郡。唐武德元年(618年)于安康县兼设西安州,同时分设宁都、广德2县;武德二年(619年)改西安州为直州;贞观元年(627年)撤销直州及宁都县,将广德县并入安康,属山南东道金州西城郡。天宝元年(742年)西城郡更名安康郡;至德二年(757年)又更名汉阴郡,并将安康县更名汉阴。
五代时(907年~960年),今紫阳县地仍属汉阴,隶于金州。先后属后梁、前蜀、后唐、后周、后晋、后汉、后周领有。北宋时(960年~1127年),汉阴县属京西南路金州安康郡昭化军节度;南宋初沿袭北宋建置,建炎四年(1130年)改属利州路。
元代(1271年~1368年),汉阴等县撤销,辖地归金州,属陕西行中书省兴元路。明洪武三年(1370年),分金州地设汉阴等县;洪武十年(1377年)撤销汉阴,并入石泉县,后又复设,仍属金州。正德初,川陕一带爆发农民起义。明廷于正德五年(1510)设立紫阳堡;正德七年十一月(1512年12月)升为县,割金州西南、汉阴县东南为其疆域,隶于金州。万历十一年(1583年),金州改名兴安州。清代,紫阳属陕安道兴安州。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兴安州升为府。
中华民国初年,紫阳隶于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撤道,紫阳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以后,隶于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30日紫阳解放后,属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辖;1950年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后,5月整编各区,紫阳县属安康专区。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紫阳县隶属于陕西省安康地区。2000年12月安康地区改为安康市,紫阳县随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