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据《水经注》:“郑桓公死于犬戎,其民南奔,故以南郑为称。”春秋时为南郑邑,战国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始置南郑县。
【沿革】
春秋时郑桓公死于犬戎,其民南奔至此,以南郑为称,是为南郑邑,战国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始置南郑县。汉高祖刘邦为汉王时曾以南郑为都城;汉末张鲁在此建立正教(五斗米道)合一的政权将近30年。
晋武帝泰始年间,南郑为梁州及汉中郡治所。北魏延昌元年(512年)分南郑县地置汉阴县和廉水县(治今濂水镇),南朝梁大同(535年—546年)中废廉水县入南郑县,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南郑县改为光义县,治所不变;北周至隋间废汉阴县入光义县。隋开皇初年复称南郑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废汉川郡置梁州,南郑为州治所;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南郑为山南道梁州属县; 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置廉水县,绍定六年(1233年)复废廉水县入南郑县。元朝设陕西行中书省,南郑为兴元路路治,南郑县正式划归陕西;明朝时期南郑为汉中府治,清朝时期南郑属陕西布政司汉中府辖县。
民国三年(1914年)南郑县属汉中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撤销汉中道,南郑县直属省辖。
1949年12月6日,南郑县解放,随即将南郑分置为南郑县与南郑市。1949年属陕南行署区,12月析南郑县城区及近郊置南郑市,次年南郑县治迁十八里铺(今汉台区铺镇)。1951年属南郑专区,1953年10月改南郑专区为汉中专区。1958年12月撤销县制,辖地划归汉中市。1961年8月底分汉中市汉江以南地复设南郑县,县治周家坪(即今南郑县城),属汉中专区。1969年属汉中地区。1996年属汉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