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黄龙县,县境内有黄龙山,为古老林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黄龙山垦区办事处,负责开垦。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16日,设立陕西省黄龙设治局,始为县级建置。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解放后,正式划界设黄龙县。
【沿革】
秦文公十年(前756年),在黄龙三岔东高山(今梁家山)附近建鄜畤。周平王元年至周敬王四十四年(前770年—前476年),为白翟部族区。春秋至晋桓公二十年(前369)属晋。晋桓公二十年(前369年),韩、赵、魏分晋,黄龙属魏。秦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城归秦,黄龙遂属秦辖。
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中国,黄龙北属上郡,东南部分属内史。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刘邦立汉,设置京兆、左冯翊、右扶风,称为三辅,黄龙属左冯翊。东汉和西汉相同(今界头庙乡有秦汉塬村)。
三国时,黄龙北部为匈奴区,东南部属魏的冯翊郡。西晋,黄龙北部属羌胡,中部棚东南部属雍州冯翊郡。后秦(384年~417年)黄龙中部和西北部属鄜城县、洛川县辖,姚苌派大将杨班驻守崾崄,因此,崾崄取名“三郎崾崄”。北魏(386年~534年),黄龙归北华州辖,北部西部属敷城县,东北属义川县,东南部属夏阳县、郃阳县、澄城县。
唐朝建立(618年),黄龙中部、西部属坊州鄜城县,西北部属鄜州洛川县,东北部属丹州义川县,南部属同州的韩城、郃阳、澄城3县管辖。北宋建立(960年),黄龙中部、西部属鄜城县、洛川县,东南属韩城县、郃阳县、澄城县三县,北部属宜川县。靖康元年(1126年)年,金灭北宋,黄龙为金人领地,地域和北宋相同。
明朝时,黄龙为陕西延安府洛川县东部,宜川县南部,西安府韩城、郃阳、澄城三县西北部。清初沿明制,雍正三年(1725年)鄜州升为直隶州。黄龙为延安府宜川县南部,直隶鄜州、洛川县东部,同州府韩城县、郃阳县、澄城县西北部。今界头庙乡、石堡镇、曹店乡、三岔乡、崾崄乡、小寺庄乡属洛川县;瓦子街乡、砖庙梁乡、圪台乡属宜川县;柏峪乡、白马滩镇属韩城县;红石岩乡属郃阳县;范家卓子乡属澄城县。延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1日,成立陕西省黄龙山垦区办事处,设立黄字区、龙字区、山字区、垦字区、区字区。区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年5月1日,改称国营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民国三十年(1941年)年2月16日,设立陕西省黄龙设治局,始为县级建置。国营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30日撤销,垦务移交黄龙设治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2日,黄龙第一次解放,成立黄龙县,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辖管。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1日,瓦子街战役胜利结束,黄龙县第二次解放,隶属陕甘宁边区。归延安分区专员公署管辖。
1958年11月,撤销黄龙县,辖地分别划归洛川、宜川、韩城等县。1961年9月15日,恢复黄龙县制,属延安专区,1968年延安专区改为延安地区。1996年11月,延安地区设立延安市,黄龙县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