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商为岐周地,西周称雍城、东周时为秦国都。秦置雍县。唐更名凤翔县。据《雍胜略》云:“(唐)至德初置凤翔府,取凤鸣岐山之义”。
【传说】
关于凤翔名称由来的传说也有很多。其一:相传秦穆公之女弄玉善于吹笛,引来善于吹簘的华山隐士簘史,知音相遇,终成眷属,后乘凤凰飞翔而去。唐时取此意更名凤翔。
另一传说,唐安史之乱时,唐明皇李隆基被迫逃至雍城(今凤翔),但雍城因年久失修,城墙坍塌,守城太守动员全城百姓筑以新城进行防御,无奈新城筑起就塌无法筑成。这一夜,天降瑞雪,皑皑一片。一只凤凰驾着祥云悄然落在雍城,在城西北角的三眼清泉边,引颈品饮清冽甘爽的清泉水,之后踏雪绕城行走数里,一声长鸣,振翅而去。有人将此事禀报太守,太守忙率人前往察看,果然有凤足印迹绕城一周。太守大喜,认为这才是新城理想的选址,忙组织人力筑之。新筑之城果然一牢永固,不再倒塌。安史之乱平定之后,唐肃宗继位,公元677年,为纪念凤凰栖落之地,遂将雍城改名凤翔。
【沿革】
夏代为九州之一的雍州之域。商代为太史周任之封国,称为周国。西周为王畿地,属召公奭采邑,称雍邑。周平王元年(前770年),周室东迁后,封护驾有功的秦襄公为诸侯,赐为秦地。秦德公元年(前677年)徙都雍城(今县城南),至秦献公二年(前383年)迁都栎阳(今临潼县渭河北),先秦19公于此活动,历时294年,完成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商鞅变法中,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全秦划为三十一县,分为大、中、小三等,大县二万户,中县一万户,小县五千户。在雍城设雍县,定为大县。从此,雍城成为雍县的治所。
秦代实行郡县制,雍县属内史地(郡级,设于京畿)。汉袭秦制,仍为郡领县。高祖二年(前205年),雍县属中地郡。景帝二年(前155年),内史分为左、右,雍县属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左内史改称左冯翊,右内史一分为二:东为京兆尹,西为右扶风,统称“三辅”。灵帝中平六年(189年),雍县属汉安郡。
三国时期仍为郡领县。曹魏改右扶风为扶风郡,雍县属之。西晋仍为郡(国)领县。初,雍县仍属扶风郡。武帝太康八年(287年),改扶风郡为秦国,雍县属之。十六国时期仍为郡领县。雍县仍属扶风郡。
南北朝时期,先行郡县制,后改州郡县三级制。北魏于太武帝太延三年(437年)分扶风郡设平秦郡,治所雍县(今凤翔县城南)。太平真君十年(449年),雍县东析置横水县。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置岐州,治所雍城镇(今县城东关,俗称“小城”)。 岐州辖平秦、武都(今宝鸡市区及太白县西北)、武功三郡。平秦郡领雍县、横水县、周城县(在今岐山县东北及扶风县北)。西魏文帝大统四年(538),平秦郡改称岐山郡,治所仍设雍县,横水县并入雍县,雍县南分设洛邑县(归武都郡)。北周时岐州仍存,辖岐阳、武都二郡,岐阳郡领雍县、周城县、三龙县(今麟游县南)。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撤郡制,缩州域,实行州县制。改岐阳郡为岐州,雍县属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恢复郡县制。岐州、陇州并为扶风郡,治所雍县,辖雍县等十县(辖地相当于今宝鸡市及咸阳市西部)。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推行郡(州、府)县制。撤销扶风郡,分设岐州,治所雍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实行道、郡(州、府)、县三级制。雍县属关内道岐州。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撤岐州,设扶风郡,治所雍县。“安史之乱”中肃宗于至德元年(756年)改扶风郡为凤翔郡,分雍县东南地另设天兴县。二年八月驻跸时,取“凤鸣于岐,翔于雍”的祥瑞之意,升凤翔郡为凤翔府,称“西京” , 改雍县为凤翔县。代宗宝应元年(762年),凤翔县并入天兴县,属凤翔府。敬宗宝历元年(825年),凤翔府又称“西都”,不久废。凤翔府治天兴(今凤翔县南七里,遗址无从详考),领八县:天兴、宝鸡(今宝鸡市区)、麟游、普润(今麟游县西部)、眉县、虢县(607年撤洛邑县后置,在今宝鸡县境内)、岐山、扶风。
唐末开始,李茂贞割据凤翔,领四镇十五州。四镇为凤翔镇(今宝鸡市大部分及甘肃省清水一带)、兴元镇(今汉中市大部及四川省南充市部分地区)、洋州武定军(今陕西省洋县、西乡一带)、秦陇天雄军(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十五州为陇州(今陕西省陇县、千阳及甘肃省清水一带)、凤州(今陕西省凤县一带)、兴州(今陕西省略阳一带)、洋州(今陕西省洋县一带)、文州(今甘肃省文县一带)、利州(今四川省广元一带)、集州(今四川省南江一带)、壁州(今四川省通江一带)、巴州(今四川省巴中一带)、阆州(今四川省阆中一带)、通州(今四川省达县市一带)、蓬州(位于通州西,无从详考)、果州(今四川省南充市一带)、渠州(今四川省渠县一带)。
五代时期仍为道郡(州、府)县三级制。天兴县属关西道凤翔府,府治天兴。凤翔府仍领八县。
北宋地方政权设路、府(州)、县。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置秦凤路(治所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其提点刑狱(司法机构)在凤翔府,府治天兴,领九县:天兴、岐山、宝鸡、扶风、眉县、虢县、周至、麟游、普润。
金太祖初年,仍沿宋建置。熙宗皇统二年(1142年),改秦凤路为熙秦路。三年,改天兴县为天兴军,不久又恢复天兴县 。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年),以“天兴县”与京都“衍庆殿”字音相近,更为凤翔县。二十七年(1187年),分熙秦路增设凤翔路,治所凤翔,领二府四州。辖地相当于今周至、扶风以西,秦岭以北,甘肃省葫芦河流域以东,宁夏海原、同心县以南。不久升凤翔府为总管府,后又改称凤翔府。凤翔府治所及领县均同于宋代。
元代地方政权设省(道)、府(州)、县。初撤凤翔路,存凤翔府,直属陕西行中书省。成宗大德九年(1305年),凤翔府更为散府,后复称凤翔府,归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管辖。府治凤翔,领五县:凤翔、岐山、麟游(普润县并入)、宝鸡(虢县并入)、扶风。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直属,府治凤翔,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宝鸡县西北部)。
清代地方政权为省、道、府、县(州)。凤翔县属陕西省凤邠道凤翔府,道治、府治均设凤翔县。凤翔府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宝鸡县西北部)。
民国二年(1913年),裁府留县设道。凤翔县属陕西省关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撤道,凤翔县直辖于陕西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陕西省凤翔专员公署,治所凤翔,辖十二县:凤翔、岐山、扶风、武功、永寿、邠县、乾县、眉县、宝鸡、凤县、千阳、陇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专员公署迁宝鸡,改称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凤翔县。
1949年7月14日凤翔解放,凤翔县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凤翔县于1950年1月改属陕西省宝鸡分区,10月分区更名专区。1956年10月专区撤销,凤翔县由陕西省直辖。1957年7月,凤翔县宁王乡划归宝鸡县管辖。1958年11月,撤销岐山、麟游县建置,将原岐山、麟游县及眉县渭河以北地域统归凤翔县,县人民政府设凤翔。1961年1月,凤翔县改属宝鸡市管辖。9月,三县分设,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
1962年9月,凤翔县长青公社花园大队划归千阳县。1969年10月,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更名的宝鸡地区管辖。1971年10月,撤销宝鸡地区,宝鸡市升为地级市;1979年3月,复设宝鸡地区专署,将宝鸡市降为县级市,连同11县改属宝鸡地区。1980年6月,再次撤销宝鸡地区专署,宝鸡市复升为省辖地级市,凤翔县即改属宝鸡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