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古为富平县地,明嘉靖三十年(1551年),设平虏守御千户所。雍正二年(1724年)改置平虏所为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即为平虏之转音。
【沿革】
平罗县在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居戎狄部落游牧之沃野,水草丰美。秦时属北地郡富平县。西汉时属北地郡方梁县。汉武帝时在今县境下庙乡暖泉村设廉县。东汉时属北帝郡廉县。两晋时县境为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控制。南北朝时期,在北魏时属历城郡建安县。隋朝时属灵武郡灵武县。唐属灵州都督府,朔方节度使管辖。唐先天二年(713年),在今县境姚伏镇置定远城。唐景福二年(893年)升为警州。
北宋时属定州。西夏时属中兴府(今银川市)。元、明时属宁夏府、宁夏卫辖。明嘉靖三十年(1551年),设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沿袭明代卫所制,雍正二年(1724年)改置平虏所为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即为平虏之转音。平罗建县后第三年开挖兴建了惠农、昌润两渠,招民垦种。于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七年(1729年)在县境内增设新渠(驻今姚伏镇)、宝丰(驻今宝丰镇)两县。至乾隆三年(1739年),此处大地震,新渠、宝丰二县城震毁,两县随之撤销,并入平罗县。县属五堆子一带的狭长地带,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黄河向西改道,此块土地被甩在黄河东岸。后经陕甘总督奏准该地仍归平罗县,并立碑为界。
民国十九年(1930年),当时的绥远省在此处设置沃野设治局;宁夏为争此地,在此设置陶乐设治局。后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派员查勘后,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裁定沃野设治局归宁夏管辖,仍名为陶乐设治局。民国三十年(1941年)从平罗县划出,改建为陶乐县。同年划出平罗县北部的宝丰、黄渠桥,石嘴山高庄、惠北、灵沙等8个乡划出建立惠农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平罗县属宁夏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两个月后,宁夏第三专员督察区撤销,改置为银北专区,平罗县归其管辖。
1949年,宁夏解放,平罗县直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设置银川专区,平罗县归属银川专区管辖。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专区撤销,平罗县直属自治区管辖。1972年,设立银北地区,平罗县又隶属银北地区。1975年,银北地区撤销,改设石嘴山市,平罗县划归石嘴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