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绥棱,原称“上集厂”,与绥化下集厂(今绥化市双河镇)相对而得名。设治时,始以境内诺敏河(即努敏河)取名,设置诺敏河设治局;旋因与本省拟设之诺敏县重名,故以该境东北之“绥楞阁山”,定名绥楞设治局。民国六年(1917年)1月1日,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绥楞,满语“蚂蜂”之意,因山上多蚂蜂而得名。民国十年(1921年)6月,因 “棱”与“楞”同音,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时,将 “楞”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伪满康德四年(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字。1980年12月按地名普查标准要求,简化字 “稜”与“棱”通用,县名改为“绥棱”。
【沿革】
今绥棱县在周以前为肃慎地;战国时期属貉地;汉时为秽地;后汉、三国为扶余奴隶制三国的属境;晋属寇漫汗;后魏、北齐时期属豆莫娄;隋属靺鞨黑水部;唐属黑水靺鞨;辽为生女真地;金属上京会宁府;元为斡赤斤分地;明于那门河设置可吉河卫,属奴儿干都司统辖。
清代为呼兰城守尉辖地。同治元年(1862年)开始放荒召垦。三年之后,仅有二十余户农家居住于此,俗称新立屯。光绪六年(1880年),移民渐增,形成小镇,遂改新立屯为上集厂,属绥化府。光绪十六年(1890年)于上集厂设分防经历。
民国二年(1913年)将上集厂分防经历改为警察事务所。民国三年(1914年)7月13日,将上集厂警察事务所改为绥化县上集厂佐治局。民国四年(1915年)4月,设置诺敏设治局,旋因与拟设诺敏县重名而改为绥楞设治局,同年7月1日设治员于上集厂正式开办。隶属绥兰道绥化县。民国六年(1917年)1月1日,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为三等县,县址上集厂。民国十年(1921年)6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时,将 “楞”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民国三十八年(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
民国十九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东北。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绥棱县初隶黑龙江省。康德元年(1934年)12月1日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本县划属新设的滨江省所辖。伪满康德四年(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字。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改隶新设置的北安省。实行街村制后,将县城(上集厂)改为绥稜街。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7月,绥稜县公署由绥稜街移驻兴农街(今绥棱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投降,抗日战争胜利后,伪满北安省自然解体,绥稜县隶属黑龙江省。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同年9月16日,黑嫩联合省分设,绥棱县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5日,黑龙江省设立绥化专区,绥稜县划归黑龙江省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16日,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绥棱县改隶新设置的松花江专区。1965年5月15日,松花江专署由哈尔滨市迁绥化县绥化镇,6月14日改名为绥化专署,绥棱县归绥化专区管辖。1967年4月20日,成立绥棱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政府;5月26日,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绥化专员公署正式撤销,绥化专区遂改为绥化地区,绥稜县隶属绥化地区。1979年2月8日撤销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绥化地区行政公署。11月19日,撤销绥棱革命委员会,恢复绥棱县人民政府,仍隶属绥化地区。1980年12月按地名普查标准要求,县名的“稜”字复改用“棱”字。1999年12月28日,撤销绥化地区,设立地级绥化市,绥棱县隶属绥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