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设置海伦直隶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年8月5日),海伦直隶厅改设海伦府,民国二年(1913年)1月23日,海伦府改为海伦县。1989年12月23日,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海伦,为满语“开凌”之音转,是“水獭”之意。因海伦河中盛产水獭,故名。
海伦县原名(1)苏尔沁咀子,又称索伦箐嘴子。(2)通肯。通肯名称的由来。据《满洲地名考》记载:此地开拓时所管辖的地域很广,便设置了副都统管理此地,由于通肯河旋绕其境,故名。“通肯”是满语,其意,一说为“鼓”之意,另一种解释为“散”之意。海伦地名是於光绪末年裁通肯副都统,设置直隶厅时所启用的名称,其来源,是以城址位于海伦河附近命名。“海伦”亦为满语,即“水獭”的意思。
【沿革】
今海伦境域,辽时为铁骊国属地。金时,铁骊国归附金国,地属蒲峪路。元为水达达路。明永乐二年(1404年)置兀者右卫,属奴儿干都司,此地属兀者右卫属地。
后金时曾为皇家围场地,禁止百姓采樵游猎,而只有索伦族人可以进入禁地,他们以捕猎为生,水草为居,没有固定的房舍。土人称此地为索伦箐嘴子。清初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统辖。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为黑龙江将军之属。咸丰年间为呼兰城守尉领之。光绪五年(1879年)为呼兰副都统所辖之南路地。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置绥化厅后,归绥化厅管辖。
光绪中叶,黑龙江将军屡次奏请放荒地,但都被驳斥。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才开始正式放荒。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1899年5月4日),清廷批准于海伦河北增设通肯副都统,因通肯河旋绕其境而命名为通肯副都统。选“棒槌营”(采参人住的窝棚,今海伦镇城北)修筑通肯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奏准设置海伦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1906年2月15日),裁撤通肯副都统。同年8月11日,海伦直隶厅署移驻原通肯副都统府第办公。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年8月5日),将海伦直隶厅改设海伦府,驻通肯城。隶属黑龙江行省,领青冈、拜泉2县。
民国二年(1913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都督府按各府、厅、州一律改县的规定,将海伦府改为海伦县,初由黑龙江省直辖,民国三年(1914年)6月隶属绥兰道。民国四年(1915年)5月,将通北稽垦局①辖区划出设置通北设治局。民国五年(1916 年)春,将海伦县南部地区划出设置望奎设治局。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废道,海伦县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一等县。
民国十九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东北。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海伦县初隶伪满黑龙江省。康德元年(1934年)12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为十四省,海伦县划属滨江省。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北安省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海伦划归黑龙江省管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以海伦县西南部地区与拜泉县划出的部分区域合并设置通肯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至9月,海伦县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黑嫩联合省分设后,仍由黑龙江省管辖。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撤销通肯县,原属海伦县的行政区域仍划回海伦县。
1954年6月19日,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海伦县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5日,黑龙江省设立绥化专区,海伦县划归绥化专区。1958年8月16日,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海伦县改由松花江专区管辖。1965年5月15日,松花江专署由哈尔滨市迁绥化县绥化镇,6月14日改名为绥化专署,海伦县隶属绥化专区。1967年4月26日,海伦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政府;5月26日,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绥化专员公署正式撤销,绥化专区遂改为绥化地区,海伦县隶属绥化地区。1979年2月8日撤销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绥化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9月22日,撤销海伦县革命委员会,重建海伦县人民政府,仍属绥化地区。1989年12月23日,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仍隶绥化地区。1990年1月11日,海伦正式撤县设市。1999年12月28日,撤销绥化地区,设立地级绥化市,海伦市隶属绥化市。
【注释】
①民国元年(1912年)9月,设置海伦府通北稽垦局,驻通肯河北,定名“通北”。民国四年(1915年)5月14日,奉通北稽垦局改设通北设治局,选定周家地房为城基修筑衙署。隶属绥兰道辖。民国六年(1917年)1月1日,通北设治局升为通北县,为三等县,隶属绥兰道。1956年3月6日,撤销通北县,并入北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