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新海县与五林县合并,两县名中各取一字,为海林县。一说因县城驻地为海林镇,县因以为名。海林镇原名“帐房山”。因东面有一突兀小山峰,形似“帐篷”,故名“帐房山”。
【由来】
商周时期为肃慎人故地。两汉至魏晋属挹娄,南北朝时期属勿吉人之拂涅部,隋为靺鞨人拂涅部。唐为瀚海国上京龙泉府渤州和郢州。辽属生女真,金属胡里改路。明初为奴尔干都司及坚河卫,后为窝集部之宁古塔等路;
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年)改宁古塔将军,康熙五年(1666年)将军治所移宁安。雍正五年(1727年)于宁古塔城置泰宁县,海林县地属泰宁县。雍正七年(1729年)裁泰宁县。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设绥芬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升绥芬厅为府,宣统二年(1910年)绥芬府改名宁安府。从宁古塔昂邦章京到宁安府二百多年的建制变化期间,今海林县地一直随属。但海林为深山老林地区,直至清代中晚期,始有居民。清末,修筑中东铁路在帐房山建成火车站,定名“海林”,“帐房山”一名遂废。
民国二年(1913年)宁安府改为宁安县,之后今海林县地隶属宁安县。民国十年(1921年)隶属宁安县团聚乡。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设海林保,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改为海林街,约有人口七八千人,已经形成集镇。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8月设置新海县,海林镇改为海林区,为新海县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新海与五林(原属牡丹江)两县合并为海林县。
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管辖,同年4月设置海林镇。1958年9月,成立海林人民公社。1962年10月30日,恢复海林县,始为海林县城。1964年5月,将海林公社划分为海林镇公社和新合农村公社。1980年将海林镇公社改称海林镇。1992年7月28日,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2001年乡镇区域化调整,海林市旧街乡合并到长汀镇。2010年5月19日,海林市所辖的海南朝鲜族乡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