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伪满康德三年(1936年)伪满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林口站”,1939年6月1日,设置林口县。林口,因处于森林茂密的老爷岭与张广才岭相接的峡口,故有“森林之口”之称,“林”盖取于山林茂密,“口”盖为两山相交之处,故名林口。
【沿革】
林口一带,清代属三姓副都统辖区。清末民初,老爷岭与张广才岭相接的峡口地带,形成林子口小屯(即中亮子)。
伪满康德三年(1936年)伪满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取名“林口站”,始有“林口”之称。修建林密线铁路后,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10月1日,改隶伪东满总省。伪满康德十二年(1945年)5月28日,改隶伪东满省。8月13日,日军溃败,苏联红军进驻林口,伪满县公署垮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25日,林口国民党势力在治安维持会基础上建立林口县国民政府。10月底,国民政府被共产党领导的三江人民自治军接管。11月4日,建立林口县政府,隶属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1月21日,隶属合江省。12月下旬,国民党土匪武装策动“林口小事变”,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自治军寡不敌众,于当月31日撤离林口。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东北民主联军合江军区剿匪部队进驻林口后重建林口县政府,仍隶属合江省。4月15日,林口县划归绥宁省。5月1日,林口县与牡丹江市所属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林口县建制撤消。5月17日启用五林县印,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隶属绥宁省。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从五林县划出3个区,再置林口县建制,隶属合江省。8月18日,隶属牡丹江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13日,改隶合江省。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同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改归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13日,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
1967年6月19日,成立林口县革命委员会,同年牡丹江专区改为牡丹江地区,林口县隶属牡丹江地区。1980年9月23日,改称林口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29日,撤销牡丹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林口县隶属牡丹江市至今。2010年林口县的五林镇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