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穆棱县,以穆棱河得名。“穆棱”,是“穆勒恩”、“毛怜”、“暮棱”、“木伦”的转音,满语为“马”的意思。一说此地古为“产马之区”,一说为“牧马场”,意思相近。
【沿革】
此地在金世宗时,属阿里罕辖地,名为暮棱水;明朝在此地设置毛怜卫,后取消;清代称此地为穆窝集(“窝集”为满语“大森林”的意思),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光绪初年试办屯田,宁古塔至三岔口驿道开通后,垦民渐集,兴建屯落。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清廷批准,设置穆棱河分防知事,隶属绥芬厅。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清廷批准,将穆棱河分防知事所辖地方改设穆棱县,治所驻上城子(今兴源镇)。清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910年1月2日),民政司“札开” ,委官试署穆棱县。同年三月初八日(4月17日),知县王荣昌“到任视事”。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穆棱县仍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改隶依兰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撤销道区后,由吉林省直辖。民国十九年(1930年)4月26日,县址迁至八面通镇。时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4.4万余人。
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为十四省,穆棱县划属滨江省。1937 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1938年10月,县址迁至穆棱街(今穆棱镇)。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1日,将细鳞河、太平岭和黑老婆沟、小穆河、龙山等地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和林口县。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东满省管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成立穆棱县政府,隶属中共牡丹江地委。同年4月设置绥宁省,由绥宁省管辖,绥宁省撤销后改由牡丹江专区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5日,将穆棱县划分为南、北穆棱两县。南穆棱县驻穆棱街,管辖南区、北区、兴源、磨刀石、下城子、马桥河等地;北穆棱县驻八面通街,管辖八面通、东区、西区、梨树镇、穆棱矿等地,两县均隶于牡丹江专区。同年6月15日,将南穆棱县改为穆棱县,北穆棱县改为穆北县。同年10月1日,将穆北县并入穆棱县,县址驻八面通,由牡丹江省直辖。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穆棱县改由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改由新设立之牡丹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将梨树镇划归鸡西市。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1995年4月8日撤消穆棱县,正式设立穆棱市,隶属牡丹江市至今。